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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95%未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

2014年07月25日 13:23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中小企业每年贡献约60%的国内生产总值和50%的国家税收。

  但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增速下降对小微企业冲击巨大。伴随经济周期的下行,小微企业更易出现经营困难。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下降、企业应收账款和坏账率的上升等,最后都归结为企业的财务问题或资金问题,在导致融资需求上升的同时也增加了融资难度。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原司长王远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在贷款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最初都是按照大企业的需求设计的,不适合小企业的需要。小微企业缺少抵押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往往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企业反映融资困难。由于银行给小企业贷款在成本上不划算,他们缺少增加小微贷款的内生动力。”他说。

  “虽然政策不少,但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很多文件都只停留在原则的层面上,并没有实际的推行措施。”王远枝说。

  以政府对银行机构“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为例,公开的数据显示每年都能达到目标,但有时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究其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未按照国家的小微企业标准进行统计,而是按照单笔贷款在500万以下的标准来计算。

  全国工商联统计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和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与其获得的金融资源明显不匹配。

  专家指出,要想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必须实现政令畅通,使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打折扣地得以实施,从而让金融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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