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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夫妇半夜被抛墓地房屋被拆迁 两涉事者被控制

2014年08月13日 15:20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河南新郑市龙湖镇一对夫妇8月8日凌晨在睡梦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门掳走,并被带到墓地控制近4个小时。待夫妻俩回家后发现,四层小楼已经连夜被拆成废墟。据了解,当地把难拆的这一户委托给村组进行拆迁,结果导致这起野蛮拆迁事件。

  记者采访了解到,张家的四层小楼已是第二次面临拆迁,且两次都是“独一户”。第一次是2012年4月12日,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148户。当时,最终仅剩张红伟1户不同意拆迁。第二次是今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张红伟房屋又处于该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仍为该工程段内仅存的一处民房,不同意拆迁。

  张红伟不同意拆迁,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690元每平方米——这是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5000元左右每平方米——这是张红伟坚持的补偿标准。张红伟说:“2008年,购买土地使用权花费18万元,随后建造了四层小楼,建筑花费30余万元,补偿远不够这些成本。”

  吕旭卿说,张红伟提出的补偿标准不够合理。首先,张红伟家虽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从别人手里购地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房屋建筑没有经过规划许可、没有办理房产证。其次,在107国道拓宽改造时统一了补偿标准。“如果单独给张红伟一家增加补偿,那对已经被征迁的拆迁户来说不公平”。

  因为张红伟一户不同意拆迁,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二标段停工20余天。长期做拆迁工作的吕旭卿告诉记者,拆迁涉及利益太多太大。一边是工程工期紧、拆迁任务重,另一边是拆迁户难协调、不配合,上级还要求每天通报进度,拆迁压力很大。

  今年4月前后,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实行包干制”完成拆迁工作。龙湖镇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考虑主要是让村组去做拆迁户的工作,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拆迁方式。

  记者12日从河南新郑市政府获悉,对于近日发生在该市龙湖镇的野蛮拆迁事件,经调查组初步调查,该事件主要涉事人员赵观峰、赵岭俊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他涉事人员正在调查取证中;涉事村小乔村主任孙广玉停职接受调查。

  ○专家意见

  政府不能“以权代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指出:“在为公共利益的拆迁过程中,政府是拆迁主体,不能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拆迁,村组不属于一级政府,委托他们是不合法的。”

  记者梳理近年来媒体曝光类似拆迁事件,发现背后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或纵容。面临“工期久拖、成本日高”的压力,地方政府部门有苦难言,一些地方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专家认为,遇到所谓的“钉子户”,首先应该看他有没有合法权益。如果是违法建筑,那应该通过法院来判决,而不是强拆;政府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决不能“以权代法”,并完全由公务人员实施,决不能让企业或任何第三者介入。

  “有的人会说通过法律途径征迁时间很长、效率低,那是公平跟效率的矛盾。但任何法治国家都应以公平为首要价值取向。”史璞说。据新华社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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