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前8个月中国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亿元

2014年09月15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刘长忠)记者15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1至8月,中国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投诉73.6万件,办结6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亿元(人民币,下同)。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强了商品质量抽检实效,围绕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严格按照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统筹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截至6月底,全国共抽检各类商品38278组,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12108组,查处违法案件5974件,案值4533.51万元。

  同时,中国还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工商系统共查处服装违法案件4219件,涉及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服装13.2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9.24万元。

  此外,中国工商系统还开展了通讯、旅游、餐饮、快递、供电、供热、供水等重点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格式合同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侵权案件。截至6月底,全系统共查处服务消费案件10672件,案值2491万元。

  杨红灿说,工商总局针对社会普遍反映“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难点问题,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联合约谈了国内10家主要电商企业,督促电商企业自觉履行经营者义务,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贯彻新法规的良好消费环境。

  他表示,工商总局还将围绕社会信用平台建设,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