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好每月多拿150元 以长相定工资涉嫌歧视
2014年10月16日 11:3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令东莞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清洁工不解的是,“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东莞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何柱坚表示,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南方都市报》)宽容相貌、尊重人格,是一个社会进入文明形态的重要标志。但以貌取人,却是一个很有市场的劣根性。以长相定工资凸显法律的短板需要补齐,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外,如果用人单位把相貌等作为就业的必要条件,作为劳动报酬的依据,从而使就业者不能平等就业,就是就业的严重歧视,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让相貌歧视的用人单位付出代价,唯此才能保证就业平等社会公平正义。
左崇年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