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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居民有权拒缴清单外水电附加费

2014年11月17日 08: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昨天针对“新华视点”播发的一篇有关居民生活水电附加费的报道回应说,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而在此前一天的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实施普遍性降费。

  这篇名为《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的报道指出,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

  国家电网热线对此解释说,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五类。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记者 陆纯)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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