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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华:建议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建奖惩制度

2014年11月17日 0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高明华:建议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建奖惩制度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 中新网 唐文业摄

  中新网11月17日电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在中新网财经频道“国企热点面对面”网络访谈节目时表示,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谁认真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应该给予鼓励和表彰,而这方面做的不好的,应该被列入黑名单给予惩戒。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与成本关系也决定着企业意愿,如果能建立收益大于成本的奖惩机制,那么每一个企业都会愿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访谈期间,高明华对中新网财经频道阐述自己观点,他认为,部分国有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够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不能裁员。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很多民营企业也在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就业,比如说金融危机的时候他也不裁员,民营企业其实也有在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尽管国有企业做了很多,或者说这是国有企业应当做的,其实我们对企业自愿性的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

  对此,高明华具体解释道,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谁履行了社会责任都应该给予鼓励和表彰,而做的不好的企业要被列入黑名单,而对于做得好的就列入红名单,并帮助其宣传。其实履行社会责任并不见得是亏本的,短期来讲企业是付出了一些成本,但长期来看却很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来说对企业是有利的。不要以为短期内承担了污染的代价,对公司发展就不利,其实不然,长远角度来说企业可以借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吸引更好的员工加入,获得更高社会和国际认可等等。

  谈及具体的奖惩制度,高明华表示,现在社会上有一些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对且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当然指标体系太过于复杂,目前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做起来很困难。因此确实需要通过政府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评估,做得好的给予表彰,通过表彰宣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将大于成本。这样大家都有积极性去履行社会责任,这样的评估就变得很有价值。另外,对于履行不好的企业,政府要加大惩治力度,因此付出的成本要高于收益,让企业不得不做。

  此外,高明华指出,其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并不是说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关键是他们怎么看待社会责任,为什么说有些企业大张旗鼓的宣传自己履行社会责任,他肯定是有收益的,起码有广告收益。比如,有些在赈灾晚会上举着很高牌子的企业,销售额此后大幅度增长,表面上是损失了资金,其实企业收益可能比损失更大。(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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