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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失物招领公司身份证堆积无人认领

2015年01月07日 10:0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失物招领公司,堆积了千余张身份证无人认领。负责人杨先生称,郑州市公安局目前只能接受郑州市户籍的身份证。

  多数身份证无人认领

  河南失而复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金伟介绍,他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提供“有偿失物招领”服务,即找到失主后,收取一定费用,与拾得人进行分成。成立近10年来,公司收到过数万张身份证,其中仅两万张被失主取回,“一部分是失主补办后不愿认领,一部分是找不到失主。”

  同样从事失物招领服务的郑州三利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对长期无人认领的身份证,会采取退还拾得人的做法,因而未出现上述困境。

  杨金伟说,失物招领行业确有“失物长期无人认领,公司退还拾得人”的惯例。但对于身份证等证件类物品,拾得人往往不愿再要,就此留在了公司。“这类‘无主’身份证大概占公司经手失物总量的四成。我们很头痛,不知该如何处理。”

  寻找接收部门至今无果

  杨金伟说,公司一直尝试和各级公安部门沟通,想把证件转交给它们。但是,公安机关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者接收了也没有任何接收手续。

  昨天,郑州市公安局表示可以接收郑州市户籍的身份证,但对其他省市的身份证,仍没有相应的移交机制。

  杨金伟说,2009年,一位晋城男子在郑州丢失钱包,被环卫工捡到,通过公司联系到失主。但其钱包中的身份证丢失,被持刀抢劫嫌疑犯用来住宿。幸而公司保留了拾得人的收据清单和电话,才得以向警方说清。此外,经常有人来骗购这些证件。

  杨金伟希望公安部门能建立失物招领、赃物发还的相关制度。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伙发表示,《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拾得身份证后如何处理,原则上还是送交公安部门。”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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