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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可挂钩CPI指数每年动态调整

2015年01月22日 10:4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昨天,参加市政协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个税起征点可考虑挂钩CPI指数每年动态调整。他还预计,如果国际油价继续下行,不排除存在成品油消费税继续提高的可能。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动态调整更科学

  2011年我国曾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刘桓介绍,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而在前几年,这一涨幅曾更高。他分析,这意味着随着通货膨胀和物价的升高,公众的收入相当于有所缩水,而个税起征点并没有随着CPI的上涨而提高。不仅如此,有关部门提出多年,公众期待的或能降低税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没有更多实质进展。这意味着在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科学化建设方面,进步相对较慢。

  为合理减轻公民的个税税负,参考国际上先进国家的经验,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CPI指数挂钩起来。每年CPI指数发布后,个税起征点即可考虑随之动态调整,这样的调整方法,比每隔数年提高一次起征点更为科学合理。

  同时他提出,如果受限于征信体系不健全、公民个人报税不积极以及其他技术难点等因素,全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确有难度,有关部门考虑到收入相同个人的家庭负担不一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先试点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部分所得先综合起来,实行一套综合的税率,为个税整体改革打下一定基础。

  成品油消费税

  提高消费税应公布算法

  从去年11月28日以来,有关部门连续三次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对于这项涉及广大民生的政策,刘桓认为,虽然这一调整在税理上没有问题,但操作程序和手法却值得商榷。他提出,这种在油价下跌时加税的做法属于国际惯例,但频度稍显偏高。

  对此,刘桓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应该设立阶段性目标,在油价下降幅度达到一定程度后,一次性将成品油消费税提高到位,而不要持续多次地小幅加税。同时他认为,目前关于油价调整,有关部门曾公布过相对详细的调价机制和调价公式,这样使得公众可以提前预期到油价的调整。而对于征管更加严格的税收,目前相对缺失了这一调整机制和公式,并引发了部分民众关于“加税偏多”的怨言。

  不过刘桓也认为,如果国际、国内油价仍然持续下跌,那么不可排除有关部门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可能。

  有关部门曾提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治理环境污染,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等地区治理雾霾。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些增收的财政收入是否会变相以补贴的形式又补贴给石油企业,而非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对此,刘桓表示,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大财政收支的公开力度,将财政开支的项目进一步细化,勇于更大程度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扩大财政透明度,消除公众的顾虑。

  房地产税

  草案未公布短期难实施

  曾有观点称房地产税可能在明年实施,刘桓分析,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增加原有税种的税负相对容易,但要新开征税种则较为复杂。首先目前房地产税的相关草案尚未公布,公布后也要历经全国人大的多次讨论审议。即使全国人大通过后,也很可能会择机推出。

  房地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当前房价已有温和降温趋势,而房地产税一旦实施,对于房地产业可能造成巨大冲击,进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因此预计房地产税的推出,还将经历各方力量博弈的一段过程,短期内恐怕还没有出台实施的可能。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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