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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突破30亿元

2015年01月26日 17: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 彭大伟)中国海关总署26日表示,从2013年7月启动以来,截至2014年底,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已突破30亿元(人民币,下同)。

  在出口方面,截至2014年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北京、苏州、青岛、金华、东莞、西安、南京、葫芦岛、银川等16个城市先后开展出口业务,累计验放清单3823.5万份,出口到181个国家和地区,价值约20.4亿元。

  在进口方面,截至2014年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先后开展了进口业务,共验放包裹411万余件,价值约10.1亿元。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为避免地方重复建设,海关总署2014年开发了适用于全国的统一版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管理系统,并于当年7月1日在东莞率先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和平台的高效对接,全程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准确数据和状态。

  电商企业与统一版系统的联网对接正在加快。目前,大龙网、亿赞普、傲基等50余家企业已经完成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的联网对接,并实现数据交换。

  张广志表示,统一版系统正在积极推广。目前,广州、南京、沈阳、西安、银川等海关已经完成了统一版系统的部署工作,并开展相关出口业务。大连、拱北、厦门、合肥、长沙、哈尔滨等海关正在进行统一版系统的部署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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