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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一带一路”愿景且行且完善

2015年03月31日 11:0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

  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使得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有了纲领性文件。之所以说是纲领性文件,因为文件不仅全方位阐释了这一战略的逻辑和构想,也明确了合作对象和大的战略方向,对中国未来对内对外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正因为是纲领性文件,“一带一路”文件更侧重于整体架构,不会出现过细部署。因此这为今后的具体实施过程预留下按市场机制进一步科学研究的空间。
  笔者认为,既然是关于整体构架的战略构想,文件本身有关“一带一路”的具体项目规划,自然也存在进一步论证以促其更加完善的余地。
  比如,文件对中国各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角色和地位进行了划分。对于新疆,文件要求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笔者对此完全能够理解。因为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天然地决定了它处于新丝绸之路国内最后节点的地位。但是,文件提出“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在福建”的构想,则面临着与客观现实的衔接问题。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对外贸易的两个重心分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而非福建,由此将带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建设究竟该立足现实发扬光大还是另起炉灶的选择。
  这是因为,无论是最直接的港口总体吞吐能力,还是海上通道所承载的对外贸易规模,福建省目前的发展程度和总体实力,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悬殊都非常之大。如果要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定在福建省,那意味着巨大的产业转移,起码在外贸港口的建设方面,需要大规模地投入。这样的主观追求,是否与客观规律恰好一致、同步?期待能有权威的解释。相信起码还要经过科学论证过程。
  笔者宁愿相信这只是文字表述方面的粗略。因为从文件对“一带一路”线路的描述来看,似乎又不是这个意思。文件指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两个“中国沿海港口”的描述,显然包括全国所有的沿海港口。并没有轻重之分,也没有福建沿海港口作为核心的规定。此外,文件提出,针对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地区,要打造15个沿海城市港口,其中属于福建的只有福州、厦门、泉州三个。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兴盛,应该是所有沿海港口和腹地的共同参与。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国有1.8万公里漫长的海岸线,应该说,每一个能扬帆下海的港湾,都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出发点。当然,在客观结果上,必然有核心与非核心、骨干与非骨干的区分。只是这样的区分,是客观规律来规定的,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客观的市场机制会将哪个地方推到第一把交椅的位置?这还需要等待未来回答。
  就国内而言,“一带一路”构想发表以后,全国各地之间出现了竞争态势。各地都急于扮演主要角色,有的强调自己是“桥头堡”,有的则宣布自己是“最前沿”;而不沿边、不靠海的,则强调自己的腹地优势,等等。所以,中央政府在全国各地的竞争与合作发挥协调作用是要坚持的。全国一盘棋,需要中央政府统筹全局,但其前提是根据各个地区的地理、经济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也就是说,要尊重客观现实。尊重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这3个区域目前是我国沿海地区中的经济和人文重心。
  既然文件指出,共建“一带一路”的途径是以目标协调、政策沟通为主,不刻意追求一致性,可高度灵活,富有弹性,是多元开放的合作进程;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儿不断充实完善“一带一路”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发展和区域合作规划。那么,有关“一带一路”战略的规划和设想,也应该有一个广泛征求国内外人士的意见,以便不断调整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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