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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科长一句话 违建“转正”房主赚几百万

2015年04月01日 13:3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浦口区房产局产权科科长顾某面对朋友申办房屋产权的假材料,睁只眼闭只眼,最终让他们把违建房变成了产权房,导致他们非法获利共400多万元,而他自己也收下了其中一人送的25平方米房子。法院审理后,追缴了顾某受贿所得25万元,并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

  顾某平时主要负责核发房产证,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的重要权力,令他成为很多人攀附的目标,很多人都想通过顾某走点旁门左道,为自己谋好处。2007年到2009年,顾某的熟人缪某在自家附近搭了1400多平方米的违建,然后找人做了假建房许可证。之后的3年间,缪某以家人的名义向浦口区房产局申报了8份自建房产权证。

  按规定,申报产权证必须出具土地证原件,但缪某只提交了复印件,顾某对此假装没看见,让申报窗口收下并审批通过。缪某很快拿到了8份产权证,1400平方米的违建摇身一变成了产权房。拿到产权证后,缪某立即拿去抵押了贷款220万元。在顾某案发后,缪某的贷款还没还上,而抵押出去的房屋则被拆迁,并拿到了近150万元拆迁补偿款。算下来,导致国家损失将近370万元。

  与缪某相比,家住江浦街道白马社区的王某则骗得太懒惰,毫无“技术含量”,他为了让自家违建能按有证房领取拆迁补偿,直接在自己的建房许可证上把130平方米的涂改成了270平方米,然后拿着涂改的建房许可证就去申请产权了。作为熟人,顾某再次睁只眼闭只眼,对于这么明显而拙劣的造假视而不见,帮王某取得了房产证。

  拿到证后,王某投桃报李,将多出来的140多平方米房子中的25平方米送给了顾某。为了造成合法的假象,王某以总价5000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顾某,并过户到顾某母亲名下。这处房屋拆迁后,顾某从中获得了25万多元的拆迁补偿。之后,顾某又采取类似手段,为朋友余某近160平方米的违建房办理了产权证,并使其获得了近百万元的拆迁补偿。

  在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缪某和王某等人的证件存在问题。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了顾某滥用职权和受贿的事实。顾某随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今年2月份,南京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顾某滥用职权,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约487万元损失,受贿25万元。最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顾某有期徒刑4年和10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25万元受贿所得予以追缴。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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