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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盗版网站创办人获刑 擅自转载网络小说543部

2011年12月22日 15:54 来源:新闻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程怡  通讯员王治国报道

  继上海首例盗版网络文学刑案宣判后,近日,又有一起相似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知名盗版网站"悠悠书盟"站长阎某擅自复制转载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网络小说543部,并通过登载广告获得巨额收益。记者昨天获悉,本案由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惠珍担任审判长,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站长”被抓时正在上网

  “悠悠书盟怎么打不开了? ”今年7月,喜爱网络小说的网友一如既往地登录悠悠书盟网,网站首页仍在,但其中的内容再也无法打开。首页右上方一行小小的提示告诉他们:“悠悠书盟已关”。

  粉丝众多的知名盗版网站悠悠书盟一夜关门,与此前宣判的吾爱文学网盗版侵权案等一样,均是上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的成果。

  今年6月,上海警方在辽宁、浙江、北京、江西等地网监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辗转辽宁盘锦、浙江杭州、江西景德镇等地,历时1月有余,成功侦破本案。 6月28日,悠悠书盟站长阎某落网时,正在辽宁盘锦市的家中上网。

  网上偷书近万部

  近日,25岁的阎某站在了被告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阎某当庭表示认罪。据阎某供述,自己毕业后没找到工作,2010年3月从网上购买ICP网站备案和网络小说管理系统软件后,就在家中办起了悠悠书盟网,提供各类小说在线阅读和免费点击下载服务。从当年年底开始,阎某在没有获得盛大文学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大量复制、转载起点中文网上的《斗破苍穹》、《盗墓笔记》等小说。

  阎某说,网站在线阅读和提供下载的小说有近万部,而这些都是靠一个专门的软件从网上“偷”来的。通过运作,阎某收入颇丰。经司法鉴定,悠悠书盟登载的小说中有543部与起点中文网的同名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

  创业要尊重知识产权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陈惠珍。陈惠珍介绍,阎某未经许可下载大量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小说,放在自己网站上传播并允许他人下载,这个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

  网民们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觉得在网上传播他人小说也没什么,因为很少看到身边有人因此判刑。对此,陈惠珍解释说,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取证、是不是有人追究。法官提醒,年轻人创业精神可嘉,但前提是一定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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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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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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