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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薛华克诉燕娅娅7案未结 专家研讨画照片是否侵权(4)

2012年02月14日 15:4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油画

  法学家:

  演绎作品不能侵权

  “摄影作品受版权法保护,这在各个国家都是毫无争议的。”原国家版权局副司长、巡视员许超认为,参照摄影作品创作油画就是一种“改编”,改编不只限于文字。“我们允许再创作,但要尊重版权。”    

  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明德则列举了美国的一个案例来说明问题:摄影师拍摄一个美国18岁的女孩,并把版权卖给这个女孩,过了若干年,又用了另一个女孩拍摄了同样的照片,最后定为侵犯著作权。李明德认为,如果绘画是独立创造,无可厚非。如果别人的摄影作品在先,把别人的拿来做一些改变和变化,就是演绎性质的。“演绎作品虽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的时候,不能侵害在先者的著作权。”

  法官:

  价值差别引发纠纷

  最高法院知产庭法官殷少平指出,绘画与照片从形式上看第一眼很像,这是粗浅的认识,关键还要看照片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比如照片虽非常传神和清晰,但市场价值可能并不高,一个绘画大师对着照片画就能拍卖一千万,这体现了画家技艺的价值。   

  殷少平说,从一个摄影作品到绘画作品,现在出来的纠纷往往由市场价值的差别导致。因此,绘画作品的价格差异是否来自于原作的价值也是需要在判决中考虑的问题。“对摄影作品肯定要保护,但是普通人拍出的绝大部分的摄影作品创造性程度很低,所以考虑对摄影作品的保护要审慎。”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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