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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东摸清不可移动文物家底 如何避免被拆悲剧?(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14日 17:0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梅州的季立居全景。

  症结

  缺乏保护伞使“广州梁思成”故居面临被拆处境

  “文物保护是与时间赛跑,许多建筑尚未来得及挣得一个‘名分’就被拆了。”

  虽然各种有关文物保护的措施近年陆续出台,但类似“维修性拆除”的悲剧依然有增无减。这些记载着历史的老建筑保护困局的症结在哪里?广东的情况又如何?

  “在广东,林克明的地位应与梁思成相仿,建筑界也有‘北梁南林’的说法。但林克明的故居其中一栋已经被拆,剩下的一栋也没有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汤国华告诉记者,现在历史建筑保护呈现一种让人有些啼笑皆非的现象:那些被偷拆的建筑只有通过传媒和网友的推动,才有可能得以幸存。“民间和媒体力量的参与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政府给这些有价值的建筑一个‘保护伞’。”汤国华说。

  细数林徽因故居被拆的始末可以发现,“身份尴尬”是其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拆的一大重要原因,虽然2009年早已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但这座被称为“太太的客厅”的建筑一直在“走程序”中,因而被开发商钻了空子。“这种情况在广东并不罕见,甚至更为严重,许多建筑尚未来得及挣得一个‘名分’就被拆了。”汤国华解释,广东至今尚未公布历史建筑,设于广州规划局之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也刚开始运作,需要时间去考察历史建筑,使得许多不够资格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但又有很大历史价值的建筑处于“真空地带”。“但可以想象的是,这是个时间赛跑,在考察到公布的过程中,肯定有许多建筑已经被拆了,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拆了就没了。”汤国华举了一个例子,位于署前路的署前楼就因为没有“名分”被拆除,“现在有专家提出,署前楼有可能是广东省署所在地,但再考证已经不可能了,所有有关的证据都已经湮灭。

  汤国华说,事实上,这种处于“真空地带”的建筑占大多数。对于如何给予他们适当的保护,汤国华建议参照香港做法,制定《暂定古迹条例》,“这个条例规定,只要是民众举报有人拆除古建筑,无论是不是文物,政府都应规定1年内不能动,在此期间勘察它的价值。如果1年后证明无文物或历史价值,才可拆除。”汤国华说,这个条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又能兼顾开发者的利益。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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