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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锣鼓巷绮园被拆? 文保命名疑“乌龙”(图) (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27日 02:5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北屋5间房子已被拆除3间。文保人士调查称,37号院才是市级文保单位“绮园花园”的主体。

  ■ 建议

  文物密集区 拆前应排查

  看着挂在秦老胡同35号院门上的“绮园花园”的牌子,索家后人察先生心里不是滋味。

  他说,旅游的人走到这,导游介绍“这是索额图的宅子”,还有人说是晚清皇后婉容的姥姥家,“这都是哪跟哪啊,以讹传讹,都不是一码事。”

  从35号院的挂牌,到37号院的拆除,“从来没人问过我呀?”察先生说。

  多名在秦老胡同住了几十年的老居民说,按照35号门上挂着的文物命名说明,他们都知道从一开始就弄错了,“没人问我们,也不知道跟谁说。”

  民间古城保护人士华新民也与记者一起参与秦老胡同37号院的调查,她仔细比对文字史料、测绘图和现场后认为,索家宅子本身就是一个整体,“要保护的应该是35号东侧建筑、35号和37号整体,包括花园部分,但现在还把花园的位置弄错了,造成严重的后果。”

  华新民称,文物保护工作不应过分注重或纠结于一个古建已经是哪个级别的,“我们的文物保护法不是只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随时发现的文物,就都不能保护了。” 崔金泽也认为,没有文物身份,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完全错误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只有认定为文保单位的文物才受保护。核定文物单位只是文物部门依法行政的手段,是法律对文物部门的要求,而不是判断保护对象的依据,文物在被核定为文保单位前就被拆除,这本身就是文物部门的失职。

  文保人士建议,像南锣鼓巷这样文物密集区的地方,拆迁建设更应严谨慎重。在做工程拆建前,文保部门能否做最后的排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崔金泽称,南锣鼓巷自元朝便有,迄今已700余年,街区下很可能存在其他文物,“这样的历史文化街区,开挖停车场实需审慎。”

  A08-A09版采写/本报记者张永生

  A08版—A09版摄影 本报记者 尹亚飞

  新京报制图/师春雷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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