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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唱泛滥是因技术落后?法律不完善致明目张胆

2012年05月31日 13:1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假唱一直是观众深恶痛绝的行为。近日,一位人民网网友“讨厌假唱”就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上提出,现在各地举办的文艺演出活动,很多演员是假唱,一直以来也有网友炮轰春晚假唱。对此,文化部在回应中表示,“下一步文化部将研究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假唱假演奏。”

  可是,如今假唱现象依然能够泛滥,难道仅仅是因为反假唱的技术落后吗?

  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现在的歌手既想假唱又想瞒过观众,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场音质和录音棚里的自然有区别,对口型也往往能看出表情动作的不连贯。有些假唱还往往犯一些“低级错误”,播错伴奏带口型跟不上,话筒掉了声音还在,甚至将话筒颠倒拿着还一脸陶醉……这些拙劣的表演,让观众深深觉得智商被侮辱了。而如果说识破这样的假唱还需要什么技术手段的话,那就是再次侮辱观众的智商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不是假唱行为没有被识破,而是假唱行为被识破却没有受到严厉惩罚。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无理中止演出或者以假唱、假冒他人名义等手段弄虚作假进行欺骗性演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对表演者个人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1年内禁止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问题是,这个处罚尺度对于大牌明星来说基本是小儿科,即使小牌明星也有招应对——假如走穴10次被抓到罚款只1次,依然赚钱。而且,这些处罚是针对歌手的,却放过了同样需要负责的演出商和主办方。

  曾经轰动一时的“国内假唱第一案”,被查处的是两个刚出校门、连5万元罚款都交不起的新人,让很多观众认为是“拿软柿子捏”。而除了这个“第一案”审得颇为隆重,之后曝出的各种假唱现象,却也都是不了了之。虽然有舆论上的谴责,但风头一过,明星们依然光鲜亮丽地出现在舞台上,动动嘴皮子就收获大把钞票。针对假唱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难怪假唱现象越发明目张胆。至于技术手段,其实只是执法过程中的工具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文化部规定里的反假唱,都是针对“营业性演出”,类似春节晚会之类的电视节目并不在此范围。一些网友认为,如今不少热播晚会都带插播广告,论“商业含量”绝不在舞台商演之下,为什么可以有恃无恐地对口形或放录音?并且,这些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电视台,也是“假唱”风气的引导者,如若不管,又怎能服众?徐宛芝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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