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王作安:不得将宗教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

2012年06月04日 2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6月4日电 (记者 李佳佳)中国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4日在上海出席活动时表示,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协调好与旅游、园林、文物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不得将宗教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

  中国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中国国家宗教局当日专门在上海举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目的在于推进新形势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这也是中国宗教界首次专门围绕该领域的管理工作展开集中讨论。

  “被承包”、“被上市”、“烧天价香”、“假僧假道”,近年来牵涉宗教的一个个传闻来袭,打破中国宗教界惯有的平静,也令其在疲于应付之余显得不堪其扰。

  王作安称,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职能,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他说:“现在有些地方还对打包上市蠢蠢欲动,国家宗教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进行指导监督。”

  在谈及宗教活动场所“被承包”乱象时,王作安称,“目前已对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进行全面排查,今后还将开展专项治理,以纠正寺庙宫观‘被承包’、烧高香、乱收费等行为。”

  不过,王作安在强调反对寺庙宫观以任何方式进行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经营的同时也指出,需要对企业个人捐赠与投资参股行为加以区分,他说:“前者是可以的,而后者是商业行为,这种借教敛财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而对于非宗教团体和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公众捐赠、雇佣假僧假道开展宗教活动等行为的出现,王作安认为此举影响了教风、损害了形象,“将会同旅游、公安等部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查处和取缔”。

  王作安的一番讲话,被外界解读为“试图还给宗教活动场所一片远离商业尘嚣的净土”。(完)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