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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业界人士评《舌尖》涉侵权:看原作者态度

2012年06月05日 10:41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舌尖》海报涉嫌侵权不能再用了

  知识产权业界人士认为关键看原作者态度,央视可能免责

  《舌尖上的中国》(简称《舌尖》)近日引来抄袭嫌疑。《舌尖》著名的“山水腊肉图”海报远看是一双筷子正夹着一块“腊肉”,仔细定睛一瞧,这块“腊肉”上浮现的却是一幅山水画,山边还有一叶扁舟悠悠漂浮,整幅海报中国韵味十足又不失现代感的创意,此前广受好评。不过有细心的人发现这片“腊肉”的形态,与中国美协副主席、广东美协主席许钦松的山水画《岭云带雨》十分相似,并提出了“抄袭说”的质疑。

  目前,海报的设计师张发财已经承认侵权并向原作者道歉。

  设计者致歉愿支付费用

  “抄袭说”被提出后,《舌尖》海报的设计师张发财第一时间在个人微博上做出回应。他表示,自己想出了用筷子和山水画结合的创意后,在网上搜索了一大堆山水国画的古画,并从中筛选了一张进行调整使用,使海报形成了现在的模样。后来经朋友提醒下搜索才发现,自己借用的居然是当代知名画家许钦松先生的画作《岭云带雨》。

  张发财说,此后他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画家许钦松,而自己向来对侵权行为很不耻,因此对许钦松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一定会向许钦松支付应付的相关费用。

  原作者正忙未给答复

  张发财透露,他联系许钦松后表示希望见面商讨版权费用事宜,但一直忙于画展的许钦松并没有立刻回复他,只是几天之后回复了短信。

  张发财说:“许先生的短信让我感受到了他宽阔的胸怀。让身为设计师,一直反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我,感到无比惭愧! ”

  而目前,许钦松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舌尖上的中国》独家官网上的相关画面的确就是自己的山水画作品《岭云带雨》的局部。“这件作品是我的代表作之一,现在就在广东美术馆展出”。

  记者找到了《岭云带雨》图片,仔细对比,发现《舌尖上的中国》独家官网上的相关画面及流传海报上的相关画面,和许钦松的《岭云带雨》上的局部惊人的一致;而颜色处理上,山水的水墨则变成了朱红色,给人乍一看就以为是腊肉的感觉。

  许钦松说,他觉得还是挺高兴的,自己的作品通过《舌尖上的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不过,《舌尖上的中国》海报设计方及独家官网并没有和他联系过,当然也就没有征得过他的同意。

  各界名人力挺认错行为

  公开道歉,积极协商,也让该侵权事件处于和平理性解决的状态。张发财的诚恳和许钦松的平和大度都受到了各界人士的称赞。尤其是张发财第一时间站出来承认错误的举动,也被誉为“最坦诚的道歉,但也是最高明的危机公关”。

  记者截稿前,张发财的道歉信微博已被转发近6000次。新周刊执行总编封新城、导演陆川、高群书,演员柯蓝等人也都站出来赞扬张发财勇于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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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侵权只是冰山一角

  虽然张发财一再声明自己从事设计行业多年,对侵权行为很不齿,“使用许钦松的画作是无意之举,并非蓄意使用”,但仍有不少网友对他的解释并不买账:“这种风格的画儿看着真不像古人古画,搞设计的应该对美术史有些了解吧?就算是无意的,归根结底,还是版权意识不强。 ”律师认为,无论蓄意与否,制作方除须征得许钦松同意并支付其报酬外,还涉嫌侵犯了许钦松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或许版权意识不强,并不是张发财一个设计师的问题,也不是中国影视海报设计领域的头一遭,《让子弹飞》《非诚勿扰》《最爱》等知名国产影片的海报都曾被指称抄袭或模仿。中央美院的肖勇教授坦言:“我国是创意产业较弱的国家,电影海报抄袭只是冰山一角。我国不乏设计人才,但如果不能给他们成长的时间和土壤,就很容易让他们走捷径。 ”或许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至少,希望它能成为中国设计人版权意识成长的一个注脚。 网娱

  前景解读

  《舌尖》需赔钱吗?没准得付费!

  记者采访到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他表示如果作者确实是在网络上搜索到图片进行修改和再创作的,这种做法涉嫌侵权。因为网络不过是一种传播载体,作品虽然被数字化后上传到网络,但原作者仍享有著作权。此外,他提出既然海报的设计者已经认可自己存在着抄袭的问题。那么他就必须和著作权所有者进行协商,如果著作权方接受了他的道歉和赔偿,此事方可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妥,下一步将走上诉讼程序。

  如果协商不得,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时,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而目前的相关规定中,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时,将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海报还能再用吗?现在可够呛!

  在张发财的致歉信中,他说到海报纯属帮忙制作,自己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版权购买的预算,并对此事给中央电视台造成困扰致歉,表示自己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果海报设计师是电视台的雇员,其海报设计属于职务作品,那么其侵权行为,电视台将要对侵权行为负全责。但如果电视台只是委托设计师进行海报创作,并在使用前对海报尽到了审查的义务,那么电视台则可以免责,但是在侵权认定和相关赔偿没有处理完成前,电视台必须终止侵权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认定侵权,而许钦松并没有同意自己的画作可以继续被使用之前,《舌尖上的中国》将不能再使用这幅海报。

  就此问题,记者致电该片导演陈晓卿。他表示自己正在忙于开会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央视纪录片频道相关工作人员直到记者截稿前也没有给予相关回复。

  记者 陈妍妮

  张发财的道歉信

  就在6月3日19:32分,我接到媒体的电话,希望采访我关于 《舌尖上的中国》海报侵权的事情,我才得知在6月3日的 《羊城晚报》上刊登了一篇 《山水画成腊肉? <舌尖上的中国>海报涉嫌侵权》的报道,因此,本人在此回复:

  第一,本人此次侵权是我的重大失误,本人在此诚恳地向许钦松先生道歉,并承诺一定会向许钦松先生支付应付的相关费用。希望许先生能宽宏大量,原谅我未能在海报使用前得到授权就擅自使用许先生的大作并修改使用的错误。

  第二,本人使用许钦松先生的画作是无意之举,并未蓄意使用,本人从事设计行业多年,对侵权行为很不耻,而且此海报是存 (纯)属帮忙,未收取任何费用,并无版权购买的预算,我完全不会考虑使用有版权问题的作品,此次失误是由于本人没深入确认网络图片的来源造成的,再次向许钦松先生致以深深的歉意。

  第三,对于因为本人的疏忽,让中央电视台卷入侵权事件,造成中央电视台的困扰,本人也致以深深的歉意,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希望大家能够不要把责任归结到 《舌尖上的中国》栏目组。

  第四,希望所有认识许钦松先生的朋友在看到这篇微博后,能把本文转发给许先生,本人希望尽快与许先生联系上并当面致歉。 (节选自张发财微博)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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