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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 改变粗放管理

2012年06月10日 14:5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在昨天的“纪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系列活动”论坛上,谢辰生、宣祥鎏、周干峙等多名业内老专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各地将历史文化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效结合,而不是一味拆迁。中国城科会副秘书长、中国名城委副主任委员曹昌智在论坛上呼吁,应尽快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住建部高级建筑师周干峙在会上说,有关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名城,现在连名镇名村都已列上去了,他认为这非常重要,“我们保护历史文化不完全在城市,而是全民的事情,不避开乡村,才能得到全面发展。”

  曹昌智表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法律地位,受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保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不单纯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而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公益事业。目前历史名城、街区、历史建筑的概念和内涵含混不清,当务之急是改变粗放式管理,细化各项界定标准。 (记者孙雪梅)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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