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业内分析:韩寒诉百度可能拿不到76万赔偿金

2012年07月12日 10:11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韩寒“着急”率先索赔76万

  韩寒等“作家维权联盟”起诉百度文库一案,前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韩寒方面指责百度文库存在大量侵犯其著作权的文档,要求法院判令百度关闭百度文库,并致歉和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诉讼合理支出共76万余元。

  据悉,韩寒本人并未到场,而是由“作家维权联盟”的代理律师出面维权。双方激烈交锋4个多小时后,法庭宣布休庭,但未透露何时重新开庭和宣判。当法庭询问是否愿意在法院参与下进行和解时,韩寒方面当庭拒绝。

  据了解,韩寒代理人指出,多个网友在2011年将韩寒作品《像少年啦飞驰》、《零下一度》、《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上传至百度文库供用户付费或免费下载,在多次发函维权后,百度依然存在侵权行为,认定“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关闭百度文库;连续七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诉讼合理支出共76万余元。

  昨日,记者致电作家维权联盟负责人贝志诚,他表示,拒绝和解是因为对胜诉非常乐观。“此前海淀法院曾判决过‘新浪爱问’的案件,这和此案件十分相似。虽然当时起诉的作家并不出名但是仍取得了法院的支持,获得了赔偿。如果此次韩寒胜诉,这将是作家维权的一次重大突破。 ”

  贝志诚表示,该案件作为作家维权联盟诉讼百度文库第一案,说成是韩寒起诉百度文库并不严谨。事实上,作家维权联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多位作家的诉讼材料,而法院最终选择了最先审理韩寒的案件,这与韩寒时下的影响力不无关系。

  韩寒向百度索赔76万余元,法庭上双方激烈交锋4个多小时,韩寒方拒绝调解。

  业内分析

  韩寒可能拿不到76万赔偿金

  韩寒诉百度侵权索赔的赔偿金高达76万余元,这是怎样计算的?

  贝志诚介绍,目前韩寒作品的首印版税已达每千字两万元,而索赔的赔偿金一般都在这个数字的2-5倍。因此,要求的赔偿金额完全合理。

  对此,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网络环境下国家对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院会综合考虑作家作品的影响力、关注度和销量来做出赔偿的判决。同时也要参照1999年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规定的千字赔偿100元的赔偿上限。但如果权利人方无法提供索要赔偿的计算依据,以及实际损失数额的证据,而侵权方也不能提供违法所得的具体数字,那么法院将根据现行《著作权》法定赔偿额50万元以下的规定做出判决。这也意味着,韩寒有可能拿不到76万元的赔偿金。

  律师观点

  胜诉希望不大 很可能和解

  著名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韩寒起诉百度更大意义在于唤醒行业对版权的保护意识,作为作家维权联盟的第一个案件,其参照意义将影响其他作家以及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但从目前法律条文来看,韩寒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他认为:“虽然原告态度坚决,但最终和解的可能性依然很大,以前的百度MP3类似案件多以和解收场。 ”

  对此,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解释,该案件最大的关键点是在本案中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韩寒方需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对涉案具体作品尽到了通知义务,而百度要证明自己接到有效通知后及时进行了删除等反盗版处理。同时,百度还要说明自己作为服务商在资源分享时对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真尽到了审查义务。 记者 陈妍妮

【编辑:张中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