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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士钊故居施工方被罚20万 一周内可提听证要求

2012年07月17日 15:3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文物局昨日宣布,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对史家胡同51号院修缮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决定,依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其违法事实,于7月9日做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决定,责令办理补充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行政执法处罚程序,已制发了《听证告知书》。

  史家胡同51号院是著名教育家章士钊的故居,也是市级文保单位。不久前,曾居住于此的洪晃在微博上爆出“史家胡同51号院被拆”。

  后来有文保人士到现场探访并向市文物局举报,市文物局执法队经调查证实,该工程未取得开工手续,并对其提前开工进行了叫停,但施工方仍继续施工。

  上午追访

  市文物局执法队队长赵建明上午告诉记者,目前的处罚决定是依据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有关实施细则做出的。

  据悉,《听证告知书》的时间一般是一周左右。在听证期内,对方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如果没有提出要求,他们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迟迟不出来的质疑,赵建明上午表示,史家胡同51号院获批的修缮方案有厚厚一大本,专家组调查时,需要根据修缮方案中的每一张图纸在现场核对。

  当时确认施工方超范围施工后,市文物局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该起事件的处罚措施,同时启动相应的法规程序, 而这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记者 王南)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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