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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居被拆毁频见报端 多方呼吁完善相关法规

2012年07月23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20日电 题:名人故居被拆毁频见报端 多方呼吁完善相关法规

  作者 刘欢

  近日,位于北京的章士钊故居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7月初,这座故居因未取得开工手续提前开工被叫停。对此,北京市文物局做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决定。纵观近来,有关各地名人故居被拆毁的报道频见报端——梁林故居被“维修性拆除”,蒋介石行营被拆,张治中公馆被改建商品房……对此,多方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名人故居的保护能有法可依。

  名人故居频遭“黑手”

  7月初,章士钊的外孙女洪晃透露,挂着文物保护牌子的史家胡同51号院章士钊故居全被拆掉。随后,北京文物局对施工单位下了停工令。经调查证实,施工单位尚未办理施工许可,局部存在超范围施工现象。但专家认定,局部超范围施工“是有必要的”。

  不少名人故居都有同样的命运。今年1月,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总布胡同3号四合院的梁林故居传出被拆除的消息。东城区文委调查认为,开发单位进行了“维修性拆除”,这一说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

  2月,网友曝重庆蒋介石行营被拆。对此,官方回应称是“保护性拆除”,8月将在原地进行文物复建。“保护性拆除”的说法,再次刺痛了网友的神经。

  6月,南京市文保单位“张治中公馆”在经历拆除、重建后,摇身变为叫价6000多万元的商品豪宅,引发了公众对文物保护中“空气执法”的强烈质疑与批评。

  有评论文章用“频遭厄运”来形容中国名人故居的现状。据2011年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万余处,但其中约4.4万处已经消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曾坦承,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已经进入最关键的时候,文物遭破坏被拆除的情况,可以说是历史之最。

  保护遭遇多重困境

  多处名人故居被拆毁,破坏,并非偶然。什么样的建筑和住宅才算名人故居?目前的《文物法》和相关法规尚无明确标准。这就给名人故居的认定带来困难。国家文物局相关人士曾表示,名人也要分等级,名人故居亦要看名人的知名度和遗产价值。北京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王岗认为,凡是在历史上产生过一定影响的,都应算作历史名人。只要能够保护的,都应该保护起来。然而,同样有人质疑,只要名人住过的房子都需要保护?比如,上海光被认定的聂耳故居就有四处,是否都有保护的价值。

  即便是被列入文保单位的文物,也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保护。根据现行文物保护法,对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文物部门只能进行一定额度的罚款,并责令整改,缺乏其他更严厉的强制性手段。在近日的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消失的四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是由于各类建设行为毁掉的,50万元最高限额的行政处罚制止不了房地产开发的利益冲动。

  及时修缮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难题。“一是文保部门在经费上有一定的缺口,二是民间参与保护的意识和动力不足”,文保专家阮仪三这样认为。

  多方呼吁完善法律法规

  《光明日报》评论称,政府应将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举全社会之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杜绝破坏文物的行为。学者姚远亦表示,文物保护工作应让更多公众参与监督。据悉,北京市今年将创造条件,聘请1000名文物安全监督员或志愿者,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监督。有评论称,这不失为目前条件下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中国建筑考古学会理事长杨鸿勋日前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度调查,尽快制定一份包括名人故居详细地址及现有原貌的名单,并将这份名单予以公布让公众共同来监督。杨鸿勋同时认为,中国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一些方面已经显得有些滞后,建议立法部门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 

  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兰志学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只有从立法层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包括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加上各地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带头组织社会各界对名人故居实施保护措施,才能让拆迁者畏惧,名人故居的保护才能走上良性之道。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指出,文物部门将深入研究近现代名人故居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扎实开展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名人故居的真实价值,尽快出台相关认定标准,使保护有法可依。

  宋新潮在今年“两会”时透露,就破坏文物“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条款,将在新一轮修订中得以重新考虑。“50万最高限额的罚款,不足以对所有破坏文物的行为造成威慑,惩罚力度应该会增大。”

  励小捷近日在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指出,后半年国家文物局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联系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修订10周年座谈会,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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