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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优秀历史建筑建成时间应满30年

2012年07月24日 10:29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建成时间多长,才可称为优秀历史建筑?昨日,武汉市法制办提出,建成三十年以上并具备相关条件的建筑物,才可定为优秀历史建筑。

  据悉,《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于上月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优秀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昨日公布的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成时间,有意见提出界定为30年,也有的提出应为50年。条例起草工作专班经过论证后,根据武汉实际,决定建成时间定为30年比较适宜。

  但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确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满30年,可破例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 (记者胡弦)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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