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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毁于建设,伤痛如何抚平?

2012年08月20日 11:27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文物毁于建设,伤痛如何抚平?

  杜浩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个报告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损毁消失;有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一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这个报告当中反映出来的目前我国文物保护中的种种问题,不禁让我们沉思,尤其“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更教人扼腕叹息。这一惊人的结论,尽管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但我们却可以想象得出,那一处处古村落、那一幢幢古建筑、那一个个古遗迹,是怎样在巨大的推土机下灰飞烟灭,被永久埋葬的。

  “巨大的推土机”——这难道不是一种力量的隐喻?这种力量,往往是打着所谓“文化建设”的旗号而主导的文化非理性行为,它是没有历史和文化作为核心思维的弃“旧”图“新”,它的逻辑是只看到了所谓快速发展、大兴土木的短期利益,是那些无知无识者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的意志冲动。

  我们知道,在文物保护方面,欧洲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大量文物丧失,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觉醒得比较早。欧洲上世纪40年代迄今已签订了多项国际公约,联合国也设立了教科文组织遗产委员会,对文物的保护做出一系列原则性的规范,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的文物保护工作。比较起来,我们的文物意识觉醒得比较晚,但是目睹了“文革”的破坏,随着改革开放,大家的文物意识也开始觉醒,这主要标志就是1985年我国加入了“巴黎公约”,并于1987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

  单说当下,我们也常常遇到文物保护的迫切问题:从北京的梁林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再到重庆的蒋介石行宫,乃至张治中公馆,不少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历史建筑,有的在“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的幌子下惨遭破坏,有的被变身商品变卖。这些文物事件无不牵动各方神经,受到文化专家、学者和网友严肃批评和反对,人们呼吁坚持保护文物的历史样式,也折射出社会生活中,具有文物保护意识和历史自觉、文化自觉的重要。

  有人说得好:一个没有故宫、天坛和颐和园的北京,将会损失多少魅力?难以想象,一个没有大小雁塔和城墙的西安,将会有着怎样的天际线?正是这些在寻常巷陌邂逅的飞檐,在市井坊巷偶遇的照壁,让这里成为北京、成为西安,让这里是中国,而不是其他城市、其他国家。

  文物是什么?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延续的生命记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家园。文物记录着一个民族的核心记忆,承载着一种文化的基因密码。正是因为有了周口店遗址,我们才知道50万年前我们祖先的生存状况和人类进化历程;有了仰韶遗址,我们才敢称“5000年中华文明”;有了殷墟遗址,我们才看到了先祖们早在3000多年前在甲骨上为我们创造的那些奇妙文字和制造的精美青铜器,从而激起民族自豪感。

  可以这样说,文物的失落,就是一段文明的逝去,一段历史的“残缺”。所以,文物的消失、毁弃,无异于历史和文化的一场劫难,而这样的文化“伤痛”,我们该去怎样抚平?我们又该怎样弥补这历史的“残缺”?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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