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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大运河遗产(北京段)保护规划

2012年09月06日 20: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5日公布了大运河遗产(北京段)的保护规划,要求各区县严格执行规划内容,加强运河沿线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运河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悉,中国将于2014年正式进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北京市文物局要求辖内规划、市政、水务、园林、建设等部门,配合做好大运河申遗的基础工作。

  大运河是中国重要的线性文化遗产,2006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其中,京杭大运河(春秋至清)于2006年5月被国务院整体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

  北京与大运河关系密切,在3000多年的建城发展历史中,由于其重要的历史、地理、军事、政治地位,在中国古代漕运史上有着突出的地位。目前北京市域范围内仍存留大量运河遗产,以元、明、清京杭大运河遗产为主,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遗产和其他相关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大运河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河道总长约80公里,目前均已丧失漕运功能,大多数为景观与排水河道。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划详细分析了北京段大运河遗产构成,对遗产进行了综合评估与分级,在明晰保护区划划定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了相应的遗产保护措施,并制定了北京段大运河遗产整体管理规划、物质文化遗产考古规划以及生态景观要素保护措施等。

  依据规划,大运河两侧不会增添“新文物”。同时,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此次规划还划定了总面积约63.4平方公里的运河生态保护区。

  规划中提到,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北京段大运河遗产,建议由国家文物局将其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北京市也将对列入名单的大运河遗产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改正。(记者岳瑞芳)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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