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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不同版本作品达几十种 版权到底落在谁家?

2012年10月27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18日,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北京出席中国艺术研究院举办的“祝贺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座谈会”,这是莫言获奖后首次在北京公开亮相。从得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到今天,莫言自称仿佛经历一场洗礼。“如同一面镜子,看到人心、看到世道,也看到自己。”廖攀 摄  

  10月23日上午,由上海文艺出版社最新制作的16卷“莫言作品系列”在上海首发,首印达20万套。据悉,此次出版的“莫言作品系列”,囊括了莫言迄今创作的全部11部长篇小说和5部中短篇小说选集。

  不过,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莫言图书却远不止这一种版本。据统计,市面上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号称拥有莫言版权(包括电子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

  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

  多达几十种

  在此前一天,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在北京举办了莫言版权公告发布会,宣称其已于今年5月跟莫言独家签订了所有著作的出版权,将出版20卷的“莫言文集”,此后出版与莫言有关著作的出版方都属于侵权,莫言授权精典博维作为作品的唯一维权商,全力处理作品被侵权的维权事宜。与此同时,作家出版社也正忙着策划、推荐莫言最新文集,强调自身与莫言有着数十年的友谊。

  一时间,莫言作品版权“乱花迷眼”,多家出版社的出版内容多有重叠,莫言作品版权究竟给了谁?众多版本的莫言图书中究竟哪些才是经过授权且合乎法规的出版物?精典博维的“莫言文集”和上海文艺出版社的“莫言作品系列”是否有版权上的冲突?

  上海文艺出版社副总编曹元勇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拥有“莫言作品系列”16部作品的版权。不过他也承认,与莫言的合同是在一定条件下的非排他合同,也就是说有自由度,“但这个自由度是有条件的,相信莫言不会乱授权”。曹元勇还强调说,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版本,可能是版权合同已过期,但他们仍要抓“商机”,这属于侵权。他认为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受莫言委托维权是件好事,“他们的举动只有好处,我们要予以支持。这件事是应该做的,需要有出版社或公司来代理这件事。”

  而精典博维公司营销总监陈望治也表示,精典博维公司与上海文艺出版社均拥有莫言作品版权,“上海文艺出版社与莫言签约时间较早,拥有其16部作品的版权,合约到期前有权继续出版其著作;精典博维公司今年5月与莫言签约,签约期限不少于3年,拥有其20部作品的版权以及相关影视、电子等衍生产品版权。由于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出版行为是在合同期内的,所以与精典博维并不冲突,但仅限于那16部小说,不包括将来的新作品。”

  作家在一定时间和地域内

  不宜授权太多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和北京精典博维目前均认为各自有莫言作品出版版权,但也都不指责对方侵权,当初莫言与这两家出版公司签约的细节到底是什么,或许只有莫言自己和相关签约人员知道。

  据有关人士透露,近期莫言的律师将对版权归属问题进行说明。法律界人士分析,莫言作品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多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如果莫言每部作品专有出版权的有效期在几方合同中都能得到合理调配,则不构成侵权。

  北京大学教授张平指出,著作权是一个集合性的权利,下面有很多具体的权项,权利人许可他人出版的时候有很多具体的指向,所以,是不是一个合法的出版,要看是不是在合同的授权范围之内、在授权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她说,有的作家希望更多出版社出版自己的作品,所以授予多家出版社出版同一本著作,可能会有微小授权的区别,这都不是违规违法。不过,作家自己要考虑到日后维权的情况,如果从著作权的维护规范角度来说,应该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要授权太多的出版社,否则的话确实会有很多市场当中“撞车”的行为。(记者 刘放)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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