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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开长城工作保护站 “守护”境内明长城

2012年11月12日 15: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呼和浩特11月12日电 (李爱平)1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副处长赵志刚对外透露:为更好保护境内明长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新近在长城周边设置了两个保护工作站,这也是内蒙古首次启动的两个长城保护工作站。

  内蒙古文化厅文物处负责人王大方证实,自治区境内明长城分布在5个盟市,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境内的明长城文物地位特殊、受损严重,为此,清水河县文管所在其周边设置两个保护工作站。

  清水河县文管所所长刘建国称,两个“保护工作站”共有15名义务保护员,着统一制服,每日在长城周边进行巡查。

  据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副处长赵志刚介绍,设置两个长城保护站之外,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还制定出台了《长城保护站管理办法》、《长城保护员工作职责》,依据这些法规对明长城进行保护,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赵志刚介绍,依法保护明长城还体现在对附近村民的普法上,工作站提供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地区的保护长城的有关法律、法规,供附近居民阅读。

  清水河县境内明长城隶属于明朝时的大同镇和山西镇,分别建于明朝洪武至嘉靖等不同时期。此前,为保护好这段长城,该县曾聘请沿线乡村15名长城看管巡查员,此次保护工作站正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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