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曾号召检举贪污行为 强调应发动群众
2013年01月01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951年12月21日,广东省主席兼广州市长叶剑英在广东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和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全体委员联合会议上作了《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增加生产》的报告。叶剑英在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决惩治贪污犯,有效克服贪污现象。各级人民政府、各界人民团体必须通力合作大张旗鼓地检举贪污行为,并在全体干部和群众中造成对贪污分子的道德抵制。为了彻底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必须发动群众,发扬民主。
【编辑: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