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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许麟庐之子欠债18年 借债人通过法院"要"回

2013年01月09日 15:31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将1000万日元借给已故知名画家许麟庐的儿子许某做投资,结果18年后才通过法院“要”回来。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承办法官表示,债主张女士近期在电视节目中意外发现许某后,执行法官将许某的奔驰、奥迪轿车扣押,最终令其支付了全部案款。

  1994年12月27日,许某称要做一个投资项目,向张女士借1000万日元。考虑到许某的父亲,也就是知名画家许麟庐是张女士的干爹,她便答应了。据悉,许某当时以自己的美国股票及位于朝阳区团结湖的一套住宅作抵押。

  但之后许某始终不还钱,人也联系不上了,张女士无奈下只好诉至法院。1999年10月,在许某几次不应传唤出庭应诉的情况下,法院判令上述房产归张女士所有,许某另外还需偿还欠款700余万日元。

  但执行期间,许某却下落不明,法院因无法查到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了此次执行。

  案子已过了十多年,2012年11月26日晚,承办法官于洋突然接到张女士电话,称其在电视节目中发现了许某,还发现其名下有两辆车。法官放下电话便带人赶往了执行地,可依旧没见到许某。

  法官当场决定将奥迪、奔驰轿车依法强制解锁并扣押。法警正在工作时,许某出现,并主动交出其中一辆车的钥匙。次日上午9时许,许某又将100万元的汇款凭证交到了法院。

  张女士坚决要求许某支付延迟还款的利息110万余元。对此,许某主动提出和解,最终许某同意一次性再支付人民币65万元。

  2013年1月7日上午,张女士从法院领到了全部执行款。 (记者 李奎 王晓飞)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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