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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僧侣评创新寺庙管理:视僧尼为公民和朋友

2013年01月24日 2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拉萨1月24日电 (赵延 白少波)午后的阳光洒满了色拉寺养老院的院子,老僧人格桑罗布正在院子里晒着太阳。今年已经86岁的他,不必再为他生病住院的医药费发愁了,因为他如今能享到受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了。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西藏的寺庙和僧尼身边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24日在拉萨开幕的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过去5年中,西藏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把广大僧尼作为公民和朋友,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僧尼做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西藏昌都地区强巴林寺喇嘛罗松江村谈及西藏寺庙管理创新称许连连。强巴林寺历史悠久,在历代帕巴拉活佛带领下,始终爱国爱教。罗松江村说,该寺2012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和谐模范寺庙,所有僧人获得了免费体检,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爱国守法的僧人也获得了奖励,对于这些创新利僧举措,全寺僧众一致好评。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副会长班典顿玉对寺庙管理创新举措表示感谢。他说,把寺庙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使广大僧尼从繁琐世俗的事务中解脱,安驻于“闻思修”,专心“讲辩著”三藏经律治学,使僧尼和睦共处,更好地领悟佛教的真谛,更好地践行佛陀的教导。

  此前的西藏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西藏落实了在编僧尼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惠寺惠僧政策。

  为了使这项工作更上层楼,此间会议上,白玛赤林提出,继续巩固完善各项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力争今年西藏所有寺庙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改善寺庙公共服务和僧尼修行条件。继续推进寺庙管理创新,构建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发挥好佛教协会和西藏佛学院的作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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