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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不服"骂人"案判决上诉 原告:陪他打官司

2013年05月22日 14:02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20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就“微博骂网友案”准备提起上诉。孔庆东在个人微博里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对于这种“轻微的言语冲突”,关凯元以此兴诉、恶意缠诉,别有用心。对此,原告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学生关凯元20日对记者称,当初起诉孔庆东只是对事不对人,并不是想炒作,如果孔庆东坚持上诉,自己“只能陪他打官司”。

  事情起于孔庆东在微博上辱骂关凯元“你就是个狗汉奸”。关凯元以名誉权受侵将孔庆东诉至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孔庆东专门就此发布微博道歉,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交通费、复印费等。

  今年4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在判决生效七日内,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5月19日,网友“没羽箭张清微博”发布长微博说,其受当事人孔庆东委托,现将孔庆东关于关凯元诉其名誉侵权一案的民事上诉状公布。

  孔庆东随后在微博上转发了这条微博。根据上诉状的内容,孔庆东提出上诉的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诉状中,作者还质疑原告的动机,认为如果不是为了炒作成名就是“企图败坏和贬损孔庆东的名誉”,并称“一审判决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告)这种恶劣行为的认可。”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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