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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赠画被拍卖,艺术家没辙?

2013年06月03日 09:0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钱钟书书信被拍卖一事余波未了,艺术圈又爆出一则捐赠物品擅自被拍卖的事件。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通过微博爆料,他2000年赠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画作被拍卖,而关良、杨之光等赠送出版社的20多件精彩作品也一同被拍卖。

  王璜生上世纪90年代曾在岭南美术出版社工作过,所以在出版社20周年社庆时,他“义务”捐赠了自己的画作。王璜生表示,他是在一本拍卖的图册中见到了自己13年前捐赠的贺画。对于出版社擅自拍卖的行为,王璜生惊讶之余也非常气愤:“实在太没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线了!”王璜生微博中还提到著名画家关良、杨之光等。杨之光美术中心负责人、杨之光的女儿杨红认为:“一直以来,许多国有文化艺术机构常借周年大庆等得到艺术家的作品,若不通知创作者就自行拍卖,那真是太令人失望了!”对此,岭南美术出版社社长戴和称,拍卖也是无奈之举,“出版社经营困难”,而拍卖所得将用于改善企业资金问题以及部分退休员工的待遇问题。

  事实上,艺术家们出了名儿以后就很难再落个清净,亲朋好友中来“请画”的更是络绎不绝,艺术家也会捐赠给好友表达自己的祝愿,或者捐赠给学校等艺术机构鼓励后代学子。但是在艺术市场蓬勃发展之后,不少人打起了这些“赠画”的主意,类似涉及侵权、擅自拍卖的事件也越来越多。而拍卖业内对于“委托人信息保密”的“行规”,又在一定程度上包庇了那些出售作品的既得利益者。

  由此看来,王璜生画作被拍卖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需要反思的是机构与艺术家的关系和艺术家捐赠作品的方式。出版社需要改善经营状况,对资金有需求无可厚非,但是私自拍卖捐赠作品的方式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人们都说盗亦有道,作为提供精神养分的文化单位,更应该坚守自己的底线。而针对越来越多的纠纷,艺术家在捐赠作品时也应该签署一些合约,约定赠品用途,以免对流入市场的作品“束手无策”。张硕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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