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新闻采编人员不良行为举报电话

2013年06月04日 19:1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新闻记者证为境内记者采访唯一合法证件,严禁持新闻单位制作的工作证等证件从事采访活动,严禁新闻单位为非采编人员、兼职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设立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欢迎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

  据了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今后将加大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强制发行报刊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禁各新闻单位向记者站下达经营及发行任务,严禁对外承包网站及其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各新闻单位采编人员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不得以核实稿件为名要求新闻当事人提供相关利益,不得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以报刊年度核验、记者站年度核验及新闻记者证换发为契机加强管理,对严重违法的新闻单位、记者站、从业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记者 璩静)

【编辑:刘欢】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