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将扶持4领域

2013年08月06日 15:08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文化部发布了《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该扶持办法出炉的背景、宗旨是什么?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哪里?就此,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港澳台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从“办文化”到“管文化”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文化交流日益密切,文化交流项目数量不断增多。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项目达3714项,参与者近6万人次。目前,这一数字更保持在每年约1000项、参与人次约1.5万人的高水平。

  不过,在交流形势呈现喜人态势的同时,内地与港澳的交流仍存在“传统项目多,反映当代文化艺术的项目少”“官方组织多,民间参与、市场推广少”等问题。对此,文化部港澳台办主任助理李保宗表示,政府应增强自己的引导作用和引导力度。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择优立项的《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正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对港澳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促进内地与港澳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的产物。

  李保宗说,文化部领导提出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实现从“办文化”到“管文化”转变的要求。一直以来,文化部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搭建了很多平台,未来更多要去做的是统筹文化资源,通过对港澳文化工作“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直(直属单位)”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优势和积极性,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合力,下好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的这“一盘棋”。

  明确扶持四个领域

  根据《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文化部的扶持领域包括演出展览、人员交流、人才合作、产业贸易4个,主要鼓励那些制作精良、经过市场检验的演出和展览项目,进入港澳重要艺术节、主流场馆及商业渠道;鼓励通过考察、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文化界人士、青少年和基层民众的沟通与交流;鼓励人才的双向交流和合作策划、共同创作、联合演出,携手打造艺术精品;鼓励开展在文化贸易、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华文化产品走出去。

  李保宗说,《办法》将通过明确扶持方向,引导全国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围绕中央对港澳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文化资源和人才优势,自主策划和实施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时代特色鲜明、符合港澳社会需求的文化项目。“在演出、展览方面,我们希望能涌现出更多更加现代、展示改革开放后文化发展成果的精品;在人员交流方面,尤其提倡思想方面的交流和青少年之间的交流。”“诸如‘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香港青少年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习考察计划’‘国粹港澳校园行’等活动现均已形成品牌,收效良好,今后可以继续发挥各地、各单位的力量,让港澳青少年有更多来内地感受祖国文化的机会,增强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

  记者注意到,在《办法》中,“市场”“贸易”成为屡屡被提及的关键词。对此,李保宗认为,只有双赢的交流才是可持续的、长久的交流。内地具有人才、资源优势,港澳则长于创意、国际视野、渠道等方面,双方应更好地实现产业优势互补,联手打造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精品项目。“粤港澳合作的《清明上河图》,在北京、杭州等地举办关于授权业的研讨都是比较成功的范例。”

  此外,他指出,在宣传上,在实现平面、广播电视等媒体全方位覆盖的同时,拓展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也是下一阶段要着重推动的。

  项目评审力求公平、科学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在《办法》中,对项目的目标、质量和内涵、效益和影响、形式和方法、宣传和推广,以及申报程序做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定,经过各地初选后的项目将上报文化部港澳台办,文化部港澳台办对申报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统筹研究,于每年11月30日前确定“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在文化部网站上公示后正式立项。

  文化部港澳台办在确定“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的同时,提出对各申报项目的扶持金额。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经费实行“专项核定、分期支付、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文化部拨付的扶持经费不高于项目预算总额的60%。同时,各地方文化厅(局)应为项目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低于文化部扶持经费的50%。

  为确保评审机制和资金使用的公平、有效,文化部港澳台办将根据上报文件进行结项考核,并将适时派人监督、检查活动效果,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活动的质量和影响。文化部财务司也将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相关人士表示,《办法》还将继续完善、细化,力求以良好的效果引起社会的关注。

  (记者 陈 璐)

【编辑:上官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