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公审刘青山张子善 到底贪污多少?(2)
2014年02月10日 14:12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贪污款能买近一吨黄金
1952年1月18日,孙光瑞签署了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公诉书。
刘青山在天津市区的马场道有一幢漂亮的两层小楼,他的专车是一辆缴获的美式吉普,此后又动用公款从香港买了两辆美国高级轿车。据说,刘青山有句口头禅:“革命胜利了,老子该享受享受啦!”
张子善随后交代,他每个月光高档香烟就要吸八九条,衣着从粗布到细布再到皮毛,饮食是非细粮不可,再到酒肉必备,行则非轿车不坐,两年时间里换了五辆小轿车……
法庭的判决书里,记录了两人罪行
1950年到1951年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刘、张在治理潮白河、海河、永定河、大清河等工程中,利用职权,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及剥削克扣民工工资、骗取银行贷款等共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今币171万余元)……
按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171亿元可以购买将近一吨黄金。
历史点评:刘青山和张子善在新中国历史上是两个大“名人”。建国后,因居功自傲、贪污腐化堕落成犯罪分子。建国后向中共党内腐败行为开的第一刀,杀的就是身居高位的刘、张两人,曾震惊了全国。相比今天的巨贪来说,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数额是小巫见大巫,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但这样的党员如果不严惩,干部都如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就要亡党亡国,无数先烈的鲜血就会白流。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