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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侵权案尘埃落定 毕飞宇将获赔14万

2014年09月26日 14:05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历时一年多,小说《推拿》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诉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毕飞宇获赔14万元。毕飞宇对结果表示满意。

  毕飞宇的《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推拿》电视剧播出后,编剧陈枰授权西苑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推拿》,并在封底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2013年9月3日,人文社与毕飞宇联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枰和西苑出版社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满,继续上诉。

  终审判定,西苑出版社出版陈枰版《推拿》对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毕飞宇版《推拿》构成不正当竞争,陈枰、西苑出版社赔偿毕飞宇损失14万元,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8万元及合理费用5千元。

  人文社和毕飞宇对结果均表示满意,他们认为,虽然判罚数额与主张数额之间还有差距,但此结果对侵权方起到了警示作用。毕飞宇对记者表示:“我想对同行说,不要以为提起诉讼是不‘体面’的。其实我一开始也有点怕,但在朋友的鼓励下,觉得向法律寻找支援还是正确的。”(记者 邢虹)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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