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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临近 南京将全城鸣笛致哀一分钟

2014年12月09日 15:1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视频:首个国家公祭日:南京将全城鸣笛致哀  来源:中央电视台

  本报讯(记者 许琴) 今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国家公祭仪式活动将举行,10点零1分,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

  12月13日10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现场奏唱国歌之后,约10点零1分,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公祭日当天,开车的市民在临近上午9点55分,不要进入主城区高架、隧道,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9点58分开始,行驶在路口的车辆请驶离路口有序缓慢停放,路段上车辆按车道有序缓慢停车,切勿急停,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向,防止车辆追尾、碰擦事故发生。致哀1分钟后,请按交通信号灯和执勤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不要争道抢行。停车鸣笛致哀1分钟期间,有急救、紧急救援等特殊情况的车辆,要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绕城公路和各高速行驶的车辆不在停车鸣笛范围内。

  此外,国家公祭仪式期间(今年12月10日零时至12月13日24时),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政府批准用于国家公祭仪式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不受这一规定限制。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国家公祭仪式期间,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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