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以负面报道敲诈几十家单位 涉案金额40余万(2)
警方初步核查:两“记者”涉及西安、铜川、渭南、咸阳等26个单位
确定三人是假记者后,民警迅速展开抓捕,三名犯罪嫌疑人王铭泽、韩延智、应海兵随即被抓获。
彬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孙晓军:“审讯的过程中,通过咱们掌握的证据,发现他们不光在我们彬县,在咱咸阳市的好多县,还有咱其他像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以及外省,初步核查涉及26个单位。”
记者:“涉及金额是多少?”
孙晓军:“涉及金额4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都很类似,都是先获取某单位的所谓负面新闻,然后给对方出示一个中央媒体约稿函或者发稿函,接着再要挟对方,以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
彬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孙晓军:“把这个约稿函还要发给你,把这个事实进行罗列,再不理马上就要发出去,各级政府受害单位,都想办法看能不能把这个问题,像有些单位说的灭火目的就是想消除负面影响,这个就得逞了。”
目前,三位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彬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应海兵说,他是浙江人,原来在汉中做生意。2012年结识王铭泽后,就跟着他四处进行所谓的“采访”。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专业方面我不太懂,王铭泽比较懂,我就是配合凑个人数。”
民警告诉记者,在所谓的采访活动中,王铭泽利用以前在中国特产报的记者身份,利用已经过期的记者证,与当事单位进行交涉。应海兵则印制了多张身份不一的名片,根据情况,亮出不同的身份,进行配合。
记者:“你跟王铭泽从认识到现在,一共能给你分多钱?”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一共就是一万九千块钱。”
记者:“你现在认为你这种做法属于什么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一共就是一万九千块钱。现在公安局给我们定性属于敲诈。”
记者:“你认为你是什么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利用人家负面新闻要挟的意思。”
应海兵说,进了看守所后,他特别后悔自己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太丢脸了,因为家里不缺这一万多块钱的事,”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告诉记者,跟着王铭泽冒充记者采访,主要是觉得比干报纸发行来钱快。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他给多少就是多少,从来没有商量过。”
记者:“一般都是由他出面出示记者证,你出示啥?”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我一般啥都不出示。”
记者:“一共能给你分多少钱?”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就是八九万。”
韩延智说,他现在也特别后悔。
记者:“你是城市经济导报搞发行的人,跟着王铭泽出席这样的场合属于啥行为?”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这种行为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