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规定随迁子女仍享原住地高考加分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25日 11:0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云南印发农转城权益保障有关政策解答

  随迁子女仍享原住地高考加分

  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民进城的政策壁垒已逐渐融“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云南省城乡统筹农转城居民权益保障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享有城镇居民待遇,“农转城”居民及随迁子女高考继续享受原住地加分政策。

  公安机关为转户居民办理“农转城”户籍登记时,在新办《居民户口簿》内页打印签注“农转城”字样,转户居民可持《居民户口簿》办理有关权益;对已办理“农转城”转户手续的居民,由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向转户人出具《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落户通知单》,转户居民凭通知单办理有关权益保证手续。

  保险衔接

  划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问:户籍转变时,新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而不留白?

  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用人单位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转城”居民,应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农转城”居民,可选择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原已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户籍转变时,未达到新农保领取年龄的,终止新农保关系,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划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满60周岁时即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户籍转变时,已达到新农保领取年龄的,继续享受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不再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

  告别“蜗居”

  符合条件可申请廉租房

  问:如何解决“新”居民们在城市的住房问题?

  答: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同时没有享受实物配租的“农转城”居民可以选择接受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中可以实行货币补贴的主要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云南省规定,拥有当地城镇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城市低保金数额的3倍以内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即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老有所“医”

  自愿选择但不得重复参保

  问:转户后仍在原地生活的老人医疗保险问题如何解决?

  答: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转户人员,本着方便就医的原则,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已在当地参加了新农合并且在参合年度内办理了“农转城”手续的人员,又自愿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在年度12月31日前已交下年度参合费用,需要办理新农合转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由其本人自愿提交退出新农合的申请,由当地县级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新农合手续,并退给本人已缴纳的费用。

  升学照顾

  县招办核实材料后方可办理加分手续

  问:变成了城镇居民以后,子女还能享受原来的高考加分政策吗?

  答:“农转城”居民及随迁子女高考继续享受原住地加分政策,具体办理流程是,考生凭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到当地县级招考办提出申请,经当地县级招考办负责核实考生材料后办理加分手续。

  同时,“农转城”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符合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政策的,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该政策;“农转城”之前已享受该政策的,继续享受。“农转城”居民已经办理或在5年计划生育过渡期内办理了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有关手续的,可继续享受有关奖励政策(包括义务教育奖学金;考取高中大学奖学金;初中毕业报考本州、市一级中学的,加10分择优录取,报考本县、市、区其他高中的,加20分择优录取;免除新农合个人参合费等),不受5年计划生育过度期限制。

  李超 实习生 蒋政莲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