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1748万 须加快相关立法(4)
残疾人特教教师缺口近9万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教教师缺口近9万人。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妨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同时,特殊教育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影响了残疾人教育制度实施的普遍性。
报告指出,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教育资源亟待增加,特别是面向残疾人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不足,影响了特殊教育制度的落实。目前,国内长期开办的盲童学前教育机构仅有9所,2011年全国共有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131所,教育规模与质量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和要求。
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仍存在
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仍然存在,残疾人就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数据显示,近35%的受访残疾人表示受到就业歧视。76.6%的受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认为用人单位不愿雇佣残疾人是妨碍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原因。
23.9%城镇残疾人无任何保险
中国残疾人状况和小康进程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仍有23.9%的城镇残疾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其中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状况更差,参保比例仅为6.3%。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报告指出,目前在多数地区残疾人低保标准与正常人没有区别或区别不大,且覆盖率需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应保尽保”制度尚未完全落实。
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空白
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工作主要在大中城市展开,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无障碍建设基本处于空白。
调查显示,67.7%的受访残疾人在无障碍环境方面遇到了困难。
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现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被破坏或占用的问题严重。例如北京市公共建筑中无障碍设施的质量达到国际标准的仅占三分之一,相当比例的无障碍设施需要进行改造。(记者于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