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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从活熊取胆到骆驼之死 中国亟待动物福利立法(3)

2012年10月21日 15:35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视点】

  动物福利亟待制度保障

  问:您怎么看动物福利保护?

  答:人类的快乐不应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但遗憾的是,近期让人心酸的动物新闻频频发生。不论是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还是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都应得到普遍善待和善养,这已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为此,立法保障动物福利,彰显人类仁爱、仁慈的文明价值观已刻不容缓。

  问:请简要介绍国际通用的动物福利的内涵?

  答:按照现在国际普遍的观念,人类能提供的动物福利包涵五项内容:不受饥渴,提供动物保持良好健康和精力所需的食物和饮水;生活舒适,提供适当的房舍或栖息场所,让动物能得到舒适睡眠和休息;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保证动物不受额外疼痛,预防疾病并对患病动物进行及时治疗;无恐惧和无悲伤,保证避免动物遭受精神痛苦的各种条件和处置;自由表达天性,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以及与同类伙伴在一起。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动物福利法。比如英国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有10多个,如宠物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涵盖动物从生到死。韩国规定养鸡场禁止24小时开灯助产,要保障鸡有6小时以上睡眠。

  问:如何根本解决目前我国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答:我国对于动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保护野生动物。对于非野生动物,如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表演动物、展览动物、竞技动物等尚未上升到法律保护层面。此外,已有相关法律可操作性差,难以落实到位。近几年,社会公众对动物处境的关注明显增加,推动落实动物福利、动物权利和反对残酷对待动物日益成为全社会共识,有关动物福利立法应提到日程上来,以此保证动物的基本福利,并对伤害虐待动物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和约束。(甘肃省畜牧厅研究员 段琪斌)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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