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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京查实滨江整治工程串标案 6家企业将移送司法(3)

2013年05月20日 10:46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焦点二: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润盛公司为什么还在工程施工?

  回应:必须证据到位、法定情形属实才可“废标”

  有媒体报道,既然润盛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犯罪,为什么直到现在依然在施工?“从法律规定上看,不可能仅凭举报就废标。必须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查证属实、证据到位且形成闭合链条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取消中标资格的行政行为。这既是法律法规为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所做的规定,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否则,会极大地干扰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一位法律专家说。

  “在这起案件中,违法者的手段十分隐蔽,给案件推进设置了重重迷雾。”办案人员说,而且违法者十分“狡猾”,玩了很多“花样”,嫌疑人迟迟未到案,导致很多证据缺乏口供支撑,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很多细节目前还不便公开。”

  由于滨江整治工程属防汛工程,不少项目需要水下作业,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因此,润盛公司于去年10月19日中旬,11月初就已经进场施工。到今年4月初“串通投标犯罪”的脉络基本清晰,工程主体已经完工。

  “这时候,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到重来,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符合经济和节约的原则。”市住建委负责人说,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由其继续施工。

  “当然,对其‘串通投标’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可能不了了之!”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从重施以经济处罚,并公开通报,记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让这些企业不仅占不到“便宜”,还要“得不偿失”。

  焦点三:施工企业涉嫌犯罪,滨江整治工程会否出现“豆腐渣”?

  回应:将严格过程监理、竣工验收,严防质量问题出现

  有市民担心,既然施工企业涉嫌犯罪,那么由他们负责的滨江整治工程会不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是出现在招投标环节,而不是工程施工环节,目前尚未发现有偷工减料行为。”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这样解释。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加强工程跟踪审计和峻工结算审计,同时组织工程相关方严格过程性质量监理,从严组织竣工质量验收,预防工程质量问题,还市民一个放心的“防汛工程”。

  【延伸新闻】

  加强监管,及时整改

  专家呼吁,加强立法,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一家被“红牌警告”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的方式,顺利拿到工程,难道政府部门一点责任都没有?南京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如前所述,2010年实施“无限期亮红牌”警示,法规依据不充分;而且监管信息分散,未能实行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让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趁,这些都反映出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高、内控管理机制亟需完善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南京市监察局已经向南京市住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已实施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期公示或超期警示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进一步完善红、黄牌警示作出和撤销程序,规范和细化自由裁量。

  同时责成其在招投标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违规信息公示,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切实发挥失信惩戒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统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对接整合,从机制和技术上防止监管缺失等问题,全面提高建设市场整体监管水平。

  “对整改情况我们将继续跟踪监察。”南京市监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样一起串标围标违法案件,如何预防、杜绝再次发生呢?“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对串标围标这类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特别是要从严执法,重拳打击,切实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管怀伦提出建议。(通讯员 吴德 记者 戚阜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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