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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的哥雨夜甩醉酒乘客酿命案 拿走乘客钱和手机(图)(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10日 08:49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三天后,乘客的尸体出现在东风渠

  3天后,一环卫工人在东风渠莲花丛中,发现一具尸体,遂报案。经警方调查,最终确认死者为受害人高先生,高在司法部门工作,出去几天没有音讯,且手机关机。家人在寻找无果后报警。但没想到,高会命丧东风渠。而更让高的家人困惑的是,高身上的几百元钱和手机不知去向。高的家人怀疑有人谋财害命。

  由于没有目击证人,警方破案陷入困境。但随后,警方从高的手机中,发现一个查询话费的信息。一个月后,警方通过该信息,用技术手段找到出租车司机张涛,并从张的老婆处找到该手机。张供述了拉乘客赚钱骗钱的事实。但不承认谋财害命。

  经过调查审讯,警方认定高是意外失足落水遇难。因张涛以绕路手段骗取高的车资170元,并拿走高的手机使用,遂对张涛做出拘留10天的决定。

  但高的家人认定,张涛是谋害高先生的凶手,希望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没人愿意对高的死承担责任,一年后,高的家人向张涛等人提起民事诉讼。

  一审,法院判的哥承担30%的责任

  受害人家属认为,被告张涛利用被害人酒醉,多次有意欺骗被害人乘坐其出租车。在郑东新区农业路与如意路、黄河东路与东风东路、九如路附近,以多绕路为手段,骗取被害人现金170元,并将其手机拿走。被告张涛又在途中恶意甩客,将被害人置于荒郊野外,导致被害人在东风路与九如路东风渠处坠落溺水身亡。

  被告张涛违反运输公司的约定,以欺骗手段,在骗取被害人钱物后,中途甩客,将被害人置于危险境地,是造成被害人溺水而亡的原因,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昌达公司作为被告张涛的雇主和所属单位,因疏于管理、监督之责,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车辆的车主、车辆合伙承包人,与该案亦具有直接的法律利害关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314640元、丧葬费13237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共计427877元。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将赔偿数额变更为296726.2元。

  此案经过两次审判后,今年4月20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张涛作为服务行业从业者,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在下雨的情况下,反复三次拉载处于醉酒状态的高先生,骗取钱财后,又将其手机据为己有,最后将其放置在距离东风渠不远的断头路上,使其处于危险状态。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综合考量,被告张涛应承担30%的责任,一审判令,张涛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14.37万余元。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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