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家学者驳斥8种反腐败错误思想认识(2)
反腐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大同市委党校 宫增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八项规定开局,打“老虎”拍“苍蝇”猎“狐狸”,形成高压反腐之势,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党心民心。但在高压反腐 “新常态”下,一些干部中存在着“反腐败是灵丹妙药,一下子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能毕其功于一役,否则就悲观失望、丧失信心”的模糊认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澄清和纠正。
毕其功于一役,是指把应该分成几步做的事一次做完。亦以形容急于求成。指望一下子,就很容易成为一阵子,就难免反弹、死灰复燃,这是规律所在。反腐败不是灵丹妙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这是由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决定的,由腐败产生和消亡的规律决定的,由当前腐败现象的多样化、复杂性决定的。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制度尚不健全,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使用各种手段来腐蚀干部。同时社会转型期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处在动荡、变化过程中,再加上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地位,使得一小部分人懈怠、骄傲,奢侈腐化等现象易于滋生。在这种严峻形势下,要通过短期的反腐败斗争取得速胜,难度很大。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强,腐败者为规避被惩治和逃脱法律责任,不断变换腐败形式,使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多样化、复杂性。一是群体化。表现为串案、窝案屡见,家族式腐败、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显现。二是落势化。表现为腐败现象由中高层向基层渗透、由领导干部向非领导干部渗透,导致“小官巨贪”问题严重。三是期权化。腐败的期权化使腐败更大地呈现出隐匿性和时空跨度性。四是国际化。伴随全球化的发展,有些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有些腐败分子利用国际法律的差异性搞国内犯罪,国外洗钱等等。
由此可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使反腐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必须纠正澄清认识,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经常性和长期性,做到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经常抓、长期抓。同时,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摒弃悲观失望情绪。社会转型期,也是反腐败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腐败现象具有很大的顽固性,往往会边反边犯、纠而复生、刹而不止。认识这一特点,有利于树立坚持不懈反腐败的定力,有利于摒弃悲观失望的情绪,最终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战斗。
以治标引深治本
运城市委党校 孙续功
随着我省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有一种观点值得警觉。有人认为,办案查处、惩治腐败应当适可而止,净化政治生态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建章立制、解决好今后预防的问题。这种观点在强调建章立制抓预防的重要性的同时,有意回避了眼前矛盾的严峻性和尖锐性,忽视了办案查处抓惩治的紧迫性,没有从根本上搞清楚惩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辩证关系。
惩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的两种手段、两种方法,共同推动着反腐败斗争的开展,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之中。惩治是预防的基础和保证,预防是惩治的目的和成果。治标重在惩治既有的腐败行为,治本是从源头上治理,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治标可以为治本创造条件、赢得时间,治本是治标的根本所在,可以巩固治标的成果。
不清除产生腐败的土壤,不形成威力强大的震慑,不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政治生态恶化,怎么能形成一个好的体制机制?好的体制机制是不能在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上产生和发展的。即使有好的制度,如果执行制度的人坏了,且得不到及时查处惩治,那么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效用。
反腐败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明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才能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良好条件。特别是从我们山西省当前的情况来看,作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重灾区,反腐败斗争不仅具有严峻性、复杂性,而且具有尖锐性和特殊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净化政治生态,清除腐败的土壤,形成强大的震慑,仍是当务之急和工作重点。不通过高压态势,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进而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就不会有“不能腐”“不想腐”的条件,就不能产生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传递效应。
持有适可而止观点的人,一方面可能自身或自己的身边人不怎么干净,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总希望快快收兵,草草收场。这是少数腐败分子的一种幻想,腐败分子的担惊受怕正是高压态势的应有效果。另一方面也可能有的人担心,感到腐败问题涉及面广量大,继续查下去,打击面过大,怕有风险,怕不好收场。这是一种好人主义和混世哲学的思想反映,是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表现。
总之,惩治是治标的有效手段,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前提条件,也是治本和预防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预防是治本的集中表现,是治标和惩治的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以治标推进引深治本。
良好政治生态需要党员干部共同涵养
省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 程淑兰
“山西政治生态坏了,谁都在所难免”“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等等,我们常常会听到种种“被动腐败”之说。将贪腐者的堕落完全归咎于外因,以客观原因遮蔽主观责任,来推脱党员干部的自身问题,无异于讳疾忌医、文过饰非。
对这样的错误认识,我们首先要从党员干部自身作“解剖”。
诚然,我们不可否认,一个地方的从政环境好坏,对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导向、对党内乃至整个社会精神面貌存在客观影响。但是,有问题,不能只讲客观而不讲主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维护者,对于所造成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官商勾结、圈子文化、裙带关系等恶劣政治生态,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面对社会纷繁复杂的各种诱惑,一些领导干部的贪欲“潘多拉盒子”一下子被打开,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是替谁在管理权力、权力应当为谁来服务,贪婪无度,为所欲为,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污浊了政治生态,给人民群众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巨大伤害。
政治生态不健康,其实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总开关”出了问题,最根本的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在党性原则上出了问题、在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上出了问题。精神上缺“钙”,就会让良好的政治生态成为 “空中楼阁”。历史的沉痛教训告诫我们,党性原则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在价值多元化和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历史转型时期,共产党员更应当坚定理想信念,勇于奉献,甘当公仆。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政治生态“因子”。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每一位党员干部没一个是“旁观者”“局外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领头雁”,其官德修为、思想作风是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洁的 “风向标”“助推器”。领导干部应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为,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守廉洁从政、清白为官的底线,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靠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责任和义务来营造、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心存敬畏,严守廉洁自律底线,突破社会潜规则陋习,按照法纪规章办事,成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主力军。
为官不为是变相腐败
省社科院 贾桂梓
针对山西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山西省委带领全省人民展开了一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攻坚战和持久战,高擎惩腐肃贪利剑,力斩官商同盟锁链,遏制腐败蔓延之势,赢得人民群众支持。与此同时,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所谓为官不敢为、不作为的糊涂认识和错误心态亟需澄清和扭正。
由于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清醒认识,有些干部面对高压反腐心态没有摆对,认为高压之下搞得人缩手缩脚“不敢为”也“不作为”了。说什么“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于是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礼不收了、饭不吃了,但该做的事也不做了”。工作中表现出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敷衍了事、消极怠工。
以上这种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对我们当前持续推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工作十分不利,必须从思想认识上给予坚决反对与严厉驳斥,揭穿其思想实质,挖出其思想病根,求真求实,以正视听。
首先,“不作为”的病根子在于理想信念淡薄。领导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超越小我格局,做出为人民称颂的大事业。相反,理想信念淡漠了,责任心和使命感就缺失了,为党和国家干事创业的动力就不足了,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搁置脑后了。理想信念的松懈带来了懒政、怠政、“不作为”的心理状态和现实表现。
其次,“不作为”的要害是私心私利作祟。私心杂念太多,自然就会在矛盾和困难面前,明哲保身,不敢担当。因此,说什么高压反腐搞得缩手缩脚,其实是一心想为自己谋私利的干部在权衡腐败风险与私利收益之间的比例算计,是高压反腐之下以 “不作为”的方式表达对不敢“乱作为”的不习惯和不服气。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为官不为,是一种看不见的“腐败”,伤害的是党员干部的肌体,危害的是党和国家的长久基业,所以必须给那些借口反腐而 “不作为”的干部猛击一掌,使其赶快清醒,认识错误,自证荒谬,服从真理。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和治理为官不为者。法定职责不作为本身就违反 《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重的甚至违反刑法,构成渎职罪。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规管党,就要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严厉问责,让这些人付出沉痛代价。(记者刘宇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