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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生因产妇死亡被起诉 医疗事故未鉴定即立案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4月09日 08: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福建医生因产妇死亡被起诉医疗事故未鉴定即立案

3月30日,中国医师节。时隔多年后李建雪来到被打碎的妇科护理台旁,百感交集

长乐市医院保存的陈燕芳两份死亡证明书

  福建首例医疗事故获刑事件调查—— 谁将一线医生李建雪推上“被告席”?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铁嘴”政协委员温建民向媒体透露,他非常关注福建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生李建雪以医疗事故罪被起诉一事,并呼吁“停止这起针对医生的刑罚”。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中华医学会的再鉴定结论就匆忙判定医生有罪的话,就是“胡闹”。“在过去,生孩子是‘过鬼门关’,每个人的身体素质不同,如果产妇产后死亡全部要让医生坐牢的话,那试问谁还愿意做妇产科医生?”

  北京青年报记者深入调查获知,李建雪案走到今日“入罪”境地,表面看是偶然的,其实存在诸多必然因素:紧缺的医疗资源、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医患间久存的失信关系、外力的介入……环环相扣将她推上了“被告席”。

  今年3月26日,原定的庭审,“因陪审员没空”,被长乐市法院第四次延期。而此前,辩护方提出的申请中华医学会再鉴定、专家辅助人出庭等均未被法院采纳。

  昨天,关于提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申请再次向法院提交。

  “谁能给我一个看得见的公正?”李建雪这样诘问。

  存尸

  位于福建长乐航城街道北山的长乐市殡仪馆,编号为D5冻藏柜里,有具保存了1193天的遗体。其主人叫陈燕芳,卒年28岁,死因是“医院产后死亡”。

  作为“保存”在此的遗体,陈燕芳并非最久的一具;但殡仪馆员工称,“有比她久的,但那是无名尸。因不明身份,民政要求留存。”

  按长乐市殡仪馆日均百元的遗体冻藏费,北京青年报记者计算发现,这笔遗体保存费已约12万元。

  中国古话称,“入土为安”、“死者为大”。是什么让一位逝者,在故去40个月后,仍未获得真正意义的安息?

  一份签订于今年2月4日的《民事和解协议书》,给出了答案。甲方长乐市医院与因医疗事故致亡的死者父亲约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注:在医疗鉴定诉讼阶段患者遗体保存费由医院承担)”。

  原来,这具遗体牵涉“医疗鉴定诉讼”。北青报记者进而获悉,“她”牵涉的不光是民事赔偿,更重要的是牵涉刑事诉讼——参与其接生后救治的一线医生李建雪,正作为福建首例“医疗事故罪”的涉案嫌疑人,等待审判。

  福建省内的医疗界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与当地医疗事故亡故人的赔偿额相比,陈燕芳案明显存在“同命不同价”情形:她家属的获赔额要高出一倍;还不算医院支付遗体保存费。这种说法,得到了长乐市医院现任院长陈天荣的确认。

  至于尸体继续留存的原因,有医院内部人士猜测,是家属留作与政府“挟尸议价(谈条件)”的砝码。也有业内专家认为,死因至今未明,亦可解决尸检需求。但不管哪种,在知情者看来,其“符号”意义远胜于实际意义。根据我国法医尸检相关规定,尸检的时间,最好在死亡7日内,否则,很难得出确切死因。

  “超过一周,尸体细胞将自溶,严重影响尸检结论。尤其是涉及医疗行为的尸体,判断死因的对象主要是显微镜下的细胞形成,如果自溶几乎无法作出判断,这一点与刑事尸检或非正常死亡尸检完全不同!”长期从事法医尸检研究的上海律师刘烨认为。

  死亡

  无论对死者陈燕芳的亲人,还是对曾经的医生、而今的嫌犯李建雪,2011年底与2012年初的更迭之际,都是不堪回首的“黑色跨年夜”。一条鲜活的生命,在那晚倏忽而逝。转眼间,两个家庭几近塌陷。

  相关记录显示,怀胎已近40周的产妇陈燕芳在2011年12月28日入住长乐市医院妇科病房待产。她入院当天便回家过夜。第二天回院做了抽血、验尿、B超、心电图等相关检查后,再次自行离院。

  陈燕芳的经管医生吴某,在29日下班轮休前,既未自己关注,也未交代接班医生代看,更未继续跟踪过问。陈燕芳检验报告单上“红细胞压积43.8%、纤维蛋白原5.76、白蛋白21.4、尿蛋白3+”的检验结果异常无人知晓。“到31日我接班时,中间已隔两个医生。没人跟我交接陈燕芳的情况。”李建雪告诉北青报记者。

  当晚9点24分,因宫缩下午返院的陈燕芳侧切顺产一健康女婴。据李建雪描述,当晚约9点40分,她接护士报称陈产后出血较多。赶到发现其宫缩欠佳,便据当时总出血量700毫升,给予促宫缩、补液等治疗。

  见陈宫缩转好仍有持续性出血,李建雪汇报上级医生,发现陈软产道裂伤,李建雪又配合上级医师进行修补;并请产科值班医生帮开400毫升取血单及400毫升输血医嘱,并找家属签了输血风险单。

  其间产妇出血较多,上级医生决定给予产妇输血800毫升、输液3700毫升。李建雪在备血单和输血单上,将原来400毫升的4直接涂改成8……

  22点50分,修补手术结束,出血基本止住。23时,开始输血。上级医生离开产房前,嘱李建雪再观察两个小时,待生命体征平稳推回病房。

  1月1日凌晨1时许,李建雪发现陈尿量偏少,便让护士推了一针速尿剂。半小时后李建雪发现陈尿量仍未增加,电告上级医生。上级医生指示她加大补液量1500毫升。2点整,李建雪发现尿量增加300毫升。

  凌晨2点20分左右, 输血800毫升结束,且已补液近4000毫升,李建雪交代产房护士再行观察、值班护士一级护理,然后回医生值班室。

  凌晨2点45分,护士将陈送回病房。这时患者发冷打颤,护士监测她生命体征出现变化,但未汇报。40分钟左右后,护士才打电话告知。李建雪赶到后发现陈精神烦躁,有生命危险,便立即电告上级医生。上级医生又通知三线医生及内科会诊,组织抢救,但为时已晚。3点40分许,陈脉搏消失。4点30分宣告陈死亡。

  应对

  在时过境迁近40个月后,被取保候审的李建雪,谈起事发那天经过,仍在反思:“如果我当时遵循病历书写规范‘涂改’记录,家属的疑虑能否消减些?情绪会不会稳定些?”

  陈燕芳死后,家属对医院的诊疗及施救过程存在重重疑虑:产前化验报告若及时发现应对,改行剖宫产能否避免大出血?产妇变症后的40分钟护士如未耽搁,抢救能否奏效?医院血库存血为何不足?医生是否伪造输血记录?医护人员有无脱岗渎职?

  李建雪向北青报记者证实,自己没有遵循修改病历须保证看清“原底”的规矩,让本就怀疑产妇大出血后输血不足的家属误为篡改。

  北青报记者查阅得知,从2010年3月1日起,医疗机构开始施行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医方书写病历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出现错误要在错字上画‘双线’于原址,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目的就是医疗纠纷产生时,让互信丧失的医患双方有案可稽。

  虽然事后家属通过盘查血袋及输血底单消除了怀疑,并经监控录像证实没有医生脱岗;但最初的疑窦仍然点燃了愤怒。家属在第一时间抢夺病历、封存电脑,个别人还对医生施以拳脚……

  妇产科医生刘惠彬说,当天上午,一些身着便衣、自称长乐市公安局刑侦警员的人,进入长乐市医院询问。刚值完24小时连班又加班4小时的她,也被从家中召回做笔录。“公安正式记录的报案时间是元月一日中午12点,陈燕芳的丈夫做报案笔录时间12点15分。在此之前已有3个人做了笔录,分别是助产士林琴11:40,产房护士长陈华11:55,死者家属陈丽景11:57。家属还没有报案,警方就介入,你觉得这正常吗?”在中国医师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利强看来,“外力”干预此案的痕迹远不止这一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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