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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城乡市场仍分割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8月21日 17:1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开启统筹城乡发展新纪元

  ——我国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转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农村改革再迈新步伐。

  “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事务农民办的传统理念和制度安排,加快了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开启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纪元。”21日结束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如是说。

  六年农村综合改革,我国取得哪些重要阶段性成效?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未来农村综合改革将如何纵深发展?

  六年改革显成效 助推新农村建设

  2011年10月,历经近4年努力,山东省拖欠多年的44.8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部清偿兑付,迈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一步。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减轻了基层政府和学校的历史债务负担,有效防止了农村义务教育‘拆东墙补西墙’、‘边免费边收费’等现象的发生,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说。

  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谢旭人指出,六年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逐步深化,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取得决定性胜利,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921亿元,完成化债工作目标的96%,惠及农村债权人280多万人。

  除此之外,2004年启动的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

  而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大湖区农村负担综合改革以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铺开,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统计显示,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每年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中央财政为此累计投入改革资金7200多亿元。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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