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吁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避免轰轰烈烈原地踏步(3)
注册程序简化 社会组织发展 迎来“井喷期”
“国家对民间公益组织放开了,我们对以后的注册、发展就更有信心了。”3月10日,山东济宁市民刘健,第一时间就关注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有关社会组织的部分。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对此,刘健的感触要比普通人深得多。每每想起自己多次注册失败的经历,他都唏嘘不已。他是活跃在济宁的民间公益组织“暖心公益联合会”的发起人。自2011年开始,刘健曾三次正式向济宁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由于他平时忙于本职工作,审批程序较为复杂,以及缺少挂靠单位等诸多原因,一直没能成功。
“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缺少‘合法身份’,就不能公开募集资金,而且在成员管理上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暖心公益联合会骨干成员王国标说。
考虑到组织的长远发展,2012年6月9日,暖心公益联合会宣布解散。刘健打算把暖心公益联合会整合后挂靠在共青团济宁市委的志愿者协会下。
让刘健没想到的是,2012年底济宁市便出台相关规定,允许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直接注册。出现转机后,刘健来到济宁市民政局,向有关负责人咨询了注册的相关事宜。
“审批手续少了,不再需要找主管单位挂靠了,注册程序简单了很多。”刘健筹划着蛇年春节后就注册。
而年后紧张的工作,让这个计划一拖再拖。不过令刘健欣喜的是,在等待注册的过程中,国务院的改革措施,又在国家政策层面给予了他们保障。
与济宁一样,在本次改革出台之前,我国多个地市早已展开了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广东出台《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该方案确定,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自2012年7月1日起,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成立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
2012年,深圳市拥有社会组织5092家,其中登记466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4.88个。据成都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至今年3月中旬,在该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到6544家,较上一年增长10.7%。2013年,广东省江门市民政局更是提出目标:今年力争新登记社会组织840个以上。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将迎来一个‘井喷期’。”3月22日,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国近3亿人口,拥有200多万家社会组织。而我国13亿人口,仅拥有40多万家社会组织。我国要想实现服务组织专业化,最少也要有300万家。”(深度记者 刘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