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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专家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行业协会非“二政府”(2)

2013年04月12日 09: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图为胡颖廉。(由本人提供)

  界定行业协会的权利义务

  【新闻背景】据报道,去年,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38名干部被曝集体“带队考察”境外旅游景点,而这些干部竟然全都在当地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协会兼职,旅游费用由会员企业掏腰包。有的社会组织被主管部门授予部分行政、准行政等职能,像政府机关一样享受级别“待遇”。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企业往往要缴纳高额会费才能加入协会或商会,对于获取理事资格则有不同收费标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某些行业协会,将特定的中介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制企业入会、缴会费。还有一些行业协会垄断着行政审批的前期资格选拔权、审计、鉴定、评估、参评选拔、注册或公证等职权,除将这种职权有偿变卖给企业外,某些行业协会的领导人甚至直接以自己或亲友的名字注册经济实体,以达到将公权直接纳入私囊的目的。

  新华网记者:这类存在于行业协会中的乱象该如何制止?

  方栓喜:这在行业协会一家独大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引入竞争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现在搞经济转型,就是要有支持和鼓励创新。行业协会改革其实是释放社会活力,增加我们这个社会,包括企业的创造性,而不是扼杀创新。

  胡颖廉:行业协会的性质和定位本身就与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都不尽相同,关键是界定行业协会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我认为分步走和分类别的渐进式改革是必要的,不同行业协会应区分对待。政府在行业协会发展初期应该发挥引导和培育作用,也就是“扶上马,送一程”,让市场和社会良性发展而非恶性竞争,直到各类行业协会发育壮大到一定程度。

  政府对行业协会从消极管控转向积极鼓励

  【新闻背景】行业协会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我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属非营利性机构。但现实中,却存在许多问题。“一业一会”格局让各行业协会、商会处于“垄断”地位。因此,改变“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允许“一业多会”意义重大。所以《方案》一公布,很多人表示“行业协会改革的春天来了”。

  另外,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放开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问题应区别对待,有些领域不宜过多成立行业协会,放开后势必会出现更多的监管难问题。

  新华网记者:这次《方案》,我们最应该关注的改革要点在哪里?

  宋晓梧:《方案》最大的亮点是改变过去对行业协会的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制度,这将为行业协会摆脱政府部门的行政控制,实现自主发展提供条件,相应的也为政府转变职能提供外部环境。政社不分开,既束缚了行业协会的自主发展,又使政府部门管得过宽的局面难以扭转。广东等一些地方前几年就已经探索改变对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办法,取得了初步成果。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废除双重管理办法,并明确进程表,意义重大。

  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方向。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正在进行的探索实践,如北京、深圳等地赋予社会组织更大的自主权,广东改双重管理制度为直接登记等,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胡颖廉:从表面上看,此次改革是简化了行业协会的注册登记程序,实际上体现了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态度从消极管控向积极鼓励转变。

  于学荣:行业协会应立足“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责定位,是连接政府、联系企业、服务大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反映诉求主要是通过行业调研反映涉及企业、行业利益、百姓关注度高急需解决的意见。规范行为,行业协会应引导企业、行业加强自律,通过行业规范、标准的制定、宣传和实施,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今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行业政策、规划、标准层面,应多听听行业协会的意见,尤其是涉及行业利益、百姓需求方面的论证会、听证会应多邀请行业协会参与,在实施过程中应通过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

  方栓喜:我认为关于监管的问题不必担心。放开后会使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业协会更能够赢得企业的加盟,而过去那些尸位素餐的行业协会自然被淘汰。不引入竞争者,现有的行业协会没有足够的激励和动力改变现状。行业协会为自己的生存,会有足够的积极性去对加盟的企业进行约束和制裁,将那些害群之马拒之门外。这正帮了政府监管的忙,社会自律的精髓就在于此。  记者 姜春媛 陈元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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