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连发7篇文章重反腐 点名道姓通报常态化(2)
未来反腐 作风建设将作为切入点
智能化技术预防是趋势
新一届中央纪委领导班子的上台,赋予了反腐新的意义。小到县官、村官,大到省级、部级高官,相继落马赢得民众的赞叹,同时公众也对未来反腐的方向及力度充满了期待。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然成为了今年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以及近期《规划》的出炉,反腐败工作未来的发展变化逐步明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任建明认为,新的领导集体在反腐败工作方面,至少在现在和今后的五年时间,一个最主要的工作重心就是加大“治标”力度,为“治本”赢得时间,而且在“治标”方面以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的切入点。
“未来我们还是要依然对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保持高度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不仅仅是在治标方面,而且要在深层次的治本上下工夫。”任建明说。
任建明对未来反腐的发展给出全新的观点,认为智能化技术预防是未来反腐趋势。
所谓技术预防腐败,是将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于预防腐败实践,实现权力监督以及腐败预防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电子化,从而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性。
任建明指出,近些年来,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利用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腐败预防工作,显著地提高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技术含量。这将成为未来反腐发展的方向及趋势。
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戴焰军的观点更直截了当:明年,中纪委的反腐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继续持以严厉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钱、权、车、房、人等方面紧抓不懈。
专家建议
注重顶层设计
出台《反腐败法》
有学者分析,这些年反腐败工作一直缺乏一个有效的顶层设计。受邀参加过中纪委座谈会的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建议,在完善反腐败制度的基础上,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应该从国家层面出台《反腐败法》,全面设计和规范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增科认为,从廉政法律法规的完备性来看,是需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性的法律,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考虑推出一部综合性的反腐败法,或者反腐败刑法典。
湖南商学院副院长、“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曾撰文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发展时期,消极腐败现象呈阶段性多发、高发的态势,反腐败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遏制贪污、贿赂犯罪,需要制定《反腐败法》。
王明高认为,该法制定在目前的形势下“具有可行性”。另外,他还给出具体的建议:应体现惩防并举、综合治理、从严惩处、慎重准确、特殊犯罪特殊处理等原则,并注重可操作性。
中纪委网站连发7篇解读《决定》文章
名称 主要内容
《如何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为什么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协调机制》
《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如何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如何加强和 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纪委的派驻、巡视监督。
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实践和探索。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标准,真正实行“问绩于民”,真正用好问责制度。
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
直接回答了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即权力运行如何更公开、公正、透明。
着力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改革措施。 (记者 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