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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武装部队国际救灾法律规程建设研讨会开幕

2012年06月11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陶社兰)为进一步促进各成员方在军队参与国际救灾行动中有关法律问题上形成共识,建立救灾合作的法律规范建设,第三届东盟地区论坛(ARF)武装部队国际救灾法律规程建设研讨会11日在北京开幕。

  本届研讨会由中国国防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与印度尼西亚国防大学和美国国务院联合举办。中国国防部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际海军少将在开幕式致辞时表示,希望各方抓住时机,着眼于促进救灾经验交流,着眼于提高国际救灾合作行动协调水平,着眼于加强各国救灾能力建设,继续推动论坛救灾合作深入发展。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参与国际救灾武装部队的义务与权利”。东盟地区论坛各方军队官员和法律专家、东盟秘书处官员等近百人与会。他们将围绕武装部队参与国际救灾法律规程建设的最新进展、国际救灾武装部队的义务与权利进行大会发言和讨论。

  长期以来,东盟地区论坛各成员方以论坛为平台,积极开展国际救灾合作,相互支持、相互援助,使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得以体现和弘扬。在军队参与国际救灾行动中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如果能就此达成一致,将有助于提高救灾效率,挽救更多生命。

  “但因为是武装部队参与救灾,涉及国家主权等敏感问题,而各国的法律不同,需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相关国家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和协调。这种研讨会就给大家提供了这样的机会,有利于今后各方的合作。”中方会议代表、国防大学防务学院教译室主任徐辉大校接受中新社记者访问时说。

  东盟地区论坛是本地区最具广泛性的多边安全对话合作平台,近年来,论坛框架下的救灾领域合作不断推进,在地区救灾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7年,中国倡导并起草了“救灾合作指导原则”,是论坛第一份指导救灾合作的框架性文件。2009年和2010年,中国先后与新加坡、泰国在华共同主办了两届武装部队国际救灾法律建设研讨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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